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水产养殖经营主体:
按照区政府领导对财政局《关于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资金的请示》(南川财政文〔2022〕99号)和区农业农村委《关于解决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资金的请示》(南川农委文〔2022〕34号)的批示要求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现将申报2022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区级以上龙头企业优先,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申报主体有“三品一标”品牌优先。
项目申报主体自主申报项目,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一)申报范围:池塘养殖面积在30亩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场。
(二)建设内容:按照《重庆市南川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模式和建设规范》(见附件2)要求建设内容为底排污、多级沉淀池、人工湿地、生态沟、资源化利用和生态浮床等养殖尾水治理设施。
二、资金支持方式
(一)项目实行“先建后补”。
(二)在2023年兑付项目补助资金。
三、补助标准
多级沉淀池补贴150元/m3,多级人工湿地补贴10元/m2,生态沟补贴25元/m2,稻田资源化利用补贴60元/m,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补贴60元/m2,池塘底排污按照排污收集井及固液分离池补贴150元/m3,尾水收集管道补贴60元/m。
四、申报程序
(一)公开信息。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南川农业微信公众号公开项目申报的相关信息。
(二)乡镇初审。由业主自行填报项目申报表,经辖区乡镇(街道)对业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现场核查和初审,然后推荐申报。
(三)科站预审。由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渔业中心)渔业发展科对项目申报预审,现场核实项目建设内容。
(四)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渔业中心)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
(五)备案公示。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上报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备案。
(七)项目下达。区农业农村委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书,业主按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在限定的时间内自行建设。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填写《南川区2022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报送时间。以纸质件形式将申报项目材料一套送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渔业中心)渔业发展科(联系方式附后),并报送电子文档。2022年6月2日截止,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彭超 联系电话:19922849931 QQ:446757904
附件:1.南川区2022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申报表
2.重庆市南川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模式和建设规范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