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南川区渝南大道延伸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5-500119-48-01-025137)和《南川区渝南大道延伸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理由和内容。
(二)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2hm2。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8%。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542.5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482.6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9.88万元(其中:植物措施3.8万元,监测措施2.18万元,独立费用37.93万元,基本预备费3.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88168万元(已缴纳)。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发挥水土保持功能。
(二)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资料,做好水土保持档案管理工作。
(三)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1. 南川区渝南大道延伸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特性表
2. 南川区渝南大道延伸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