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区级总河长、常务副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总河长:马奇柯 区委书记
付嘉康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总河长:张立平 区委副书记
副总河长:胡光模 区政府副区长
李 灿 区政府副区长
二、区级河长名单
|
区级河长名单 |
|
姓名 |
职务 |
责任河流 |
|
马奇柯 |
区委书记 |
大溪河 |
|
付嘉康 |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
藻渡河 |
|
黄友明 |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三江(合九溪) |
|
毛朝银 |
区政协主席 |
蒲河(孝子河) |
|
张立平 |
区委副书记 |
石砾河(桐槽溪) |
|
杨逃红 |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
鱼泉河 |
|
马玉霞 |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梅江(灰阡河) |
|
陈光辉 |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
黑溪河 |
|
莫席成 |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石梁河(灰河) |
|
冯雪勇 |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三岔沟 |
|
金强 |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
藻渡河上游段 |
|
陈松 |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
大溪河上游段 |
|
赵明中 |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养生河 |
|
邓国图 |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乌杨溪 |
|
梁正忠 |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黎香溪 |
|
冉茂莲 |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藻渡河下游段 |
|
毛锐锋 |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石钟溪 |
|
李恩华 |
区政府副区长 |
龙川江上游段 |
|
钟文华 |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蟹塘河 |
|
胡光模 |
区政府副区长 |
大溪河中游段 |
|
李学民 |
区政府副区长 |
大溪河下游段 |
|
李玉梅 |
区政府副区长 |
龙岩江 |
|
李灿 |
区政府副区长 |
半溪河 |
|
杜帆 |
区政协副主席 |
芦沟河(五步河) |
|
舒茂全 |
区政协副主席 |
油江河下游 |
|
郭江涛 |
区政协副主席 |
龙骨溪 |
|
皮忠伦 |
区政协副主席 |
洪家河 |
|
曾葵 |
区政协副主席 |
元村河 |
|
杜武 |
区政协副主席 |
盐石溪 |
|
刘桂华 |
区人民法院院长 |
油江河上游段 |
|
江 诚 |
区检察院检察长 |
龙川江下游段 |
三、乡镇街道级、村级河长名单(见附件)
四、河库概况、河长职责、管护目标及监督电话
|
河库概况 |
河长职责 |
管护目标 |
监督电话 |
|
全区有大小溪河122条,总流域面积2682平方公里,河流水系多发源于金佛山,均属长江流域,多属乌江水系。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27条(含境外流域面积)。现有已注册登记水库83座,总库容19865万m3,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13座,小(二)型水库67座。 |
区级河长主要职责:
(一)落实本级总河长决策事项,组织领导责任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审查责任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并督促实施;
(三)巡查责任河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协调解决巡河发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四)统筹责任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区域联防联控、部门协同联动;
(五)督促本级河长制责任单位、下级总河长、责任河流河长履行职责;
(六)落实市级河长、河长办公室交办事项;
(七)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街道)级河长主要职责:
(一)落实本级总河长决策事项,组织落实责任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河流突出问题清理整治;
(二)巡查责任河流,巡河次数由区县(自治县)总河长确定;
(三)及时协调解决巡河发现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劝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属于上级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按照规定及时向上一级河长、河长办公室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四)督促指导村(社区)级河长履行职责;
(五)落实上级河长、河长办公室交办事项;
(六)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社区)级河长主要职责:
(一)开展河流管理保护宣传教育;
(二)巡查责任河流,巡河次数由区县(自治县)总河长确定;
(三)及时处理巡河发现的问题,劝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上报;
(四)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五)落实上级河长、河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
加强河流管理保护、治理工作。 |
023-71630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