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起草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拟订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拟订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参与拟订南川区主体功能区划。
(3)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参与解决涉及南川区的跨流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指导和协调乡镇、街道及部门环境问题的处理。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辐射源、放射性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8)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质量、污染物状况、环境统计等信息。
(9)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0)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参与指导生态示范区与生态农业建设。
(11)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组织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调查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成情况
下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环境保护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生态环境监测站、宣教信息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8.4815万元,比2017年减少299.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8.4815万元,比2017年减少49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22万元,比2017年增加17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增加人均公用支出及事业单位高出部分绩效考核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2912.26万元,比2017年减少673.47万元,主要用于淘汰黄标车、环境执法监察建设、环境应急能力和信息化建设、乡镇医疗垃圾收运及处置、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1万元,比2017年减少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2017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17年减少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万元,比2017年减少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2017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管理加强,运行维护费缩减。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1.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服务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万元,主要用于花园维护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法律顾问服务等。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行政运行(环保)(科目代码2110101):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01):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代码2080599):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及医疗互助金等支出。
(10)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科目代码2110399):环境应急执法及土壤监测能力建设、乡镇医疗垃圾收运处置、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南川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项目支出。
(11)水体(科目代码2110302):山王坪等6个建制镇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12)自然保护区(科目代码2110403):自然保护地及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项目支出。
(13)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科目代码2110105):全区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项目支出。
(14)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代码2110199):环评报告技术审查专家费用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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