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南川区2023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妇女联合会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川区2023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渝卫发〔2023〕9号)要求,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广大妇女健康状况,确保全区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为全区35-64岁城乡妇女(财政供养人员除外)提供免费“两癌”检查,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降低死亡率,改善城乡妇女健康状况。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探索适宜服务模式,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
(二)具体目标
1.完成12000名35-64岁妇女宫颈癌检查(具体任务见附件2)和5000名35-64岁妇女乳腺癌检查(任务完成为止)。
2.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宫颈癌阴道镜符合率达8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7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3.医疗保健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负责“两癌”工作的妇联干部业务培训参与率达到100%,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知晓率达到80%以上。
5.精准实施救助工作,确保受助患者准确率达100%。
二、项目内容
(一)目标人群。3年内未参加过免费检查的35-64岁城乡妇女(财政供养人员除外),参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实施范围。全区34个乡镇(街道)全面实施。
(三)实施时间。2023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止。任务完成以“重庆市妇幼健康管理系统——两癌检查管理”(以下简称“两癌检查信息系统”)已录入的结案数据为准。
三、项目补助标准
(一)检查补助标准。
宫颈癌检查项目人均补助49元/例,乳腺癌检查项目补助标准为79.6元/例(具体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4)。
(二)救助补助标准。
1.救助标准:1万元/人。
2.救助对象:截至2023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若为2022年12月31日以前确诊的患者,必须到有诊断资质的医院开具现目前病情病种仍符合救助条件的确诊病历等佐证资料)。
3.救助要求:根据全国妇联统一部署和市妇联具体安排,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患病妇女进行救助,优先保障项目内检出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获得救助。
四、项目实施机构及检查项目
(一)实施机构。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第三方检验公司。
(二)具体实施检查项目。
1.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检查、白带常规检查及宫颈脱落细胞(TCT)取材;另大观中心卫生院对本单位初筛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和宫颈病检取材。
2.区妇幼保健院:妇科检查、白带常规检查及宫颈脱落细胞(TCT)取材、阴道镜检查、宫颈病检取材;临床乳腺检查及乳腺彩色超声检查、乳腺钼钯X线检查、乳腺组织病理取材及送检。
3.区中医医院:对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筛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和宫颈病检取材;临床乳腺检查及乳腺彩色超声检查。
4.区人民医院:乳腺钼钯X线检查、乳腺组织病理检查。
5.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公司(由区妇幼保健院委托):宫颈癌TCT检测、宫颈病理检测。
五、明确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区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复核验收及经费核拨等。
(二)区妇联。负责完成全区妇联干部“两癌”工作的业务培训、适龄城乡妇女政策宣传、低收入“两癌”受助患者审核及救助等。
(三)各乡镇(街道)妇联、村(居)委妇联。负责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和组织适龄妇女接受检查工作。各级妇联和“两癌”检查机构、乡村医生紧密配合,按照救助工作程序及要求,共同做好低收入妇女“两癌”患者的情况摸排、信息审核、入库登记、对象选择、社会公示等救助工作。
(四)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完成辖区3年内未开展免费“两癌”检查的35~64岁在家城乡妇女的摸底调查,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同时建立花名册;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动员其参加检查。将相关信息资料反馈到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协助医疗机构开展免费检查等。
(五)区妇幼保健院。作为项目办负责牵头全区项目实施管理、方案拟定、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技术指导、绩效考核、经费核算、标本检测招标采购、资料印制、初筛异常患者自费在非指定服务机构复检结果进行审核及定额补助、信息统计分析和“两癌”相关知识宣传等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实施机构负责对参检人员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个案录入、异常及阳性病例的转诊和追踪随访、全区TCT初筛异常转诊阴道镜检查和病理检查、对乳腺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乳腺钼钯X线检查、针对乳腺彩色超声结果和乳腺钼靶X线结果为4级及以上进行乳腺组织病理的标本取材及送检、针对各个检查环节进行检查结果反馈、院内质量控制、院内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等。
(六)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目标人群宫颈癌初筛、个案录入、检查结果反馈、异常及阳性病例转诊和追踪随访、院内质量控制、辖区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通知本单位初筛异常在区外二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复查者带上发票及检查报告单到区项目办进行定额补助;负责将本单位TCT初筛异常需要做阴道镜者转诊到区妇幼保健院进一步检查;负责项目宣传、转诊本辖区3年内未参加乳腺癌检查目标人群到区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乳腺癌筛查;负责填写统一印制“两癌”转诊单,留存联存档备查。
(七)区中医医院。负责对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宫颈癌初筛异常者阴道镜和病理检查;负责乳腺癌手诊、乳腺超声检查、个案信息录入、检查结果反馈、异常及阳性病例转诊和追踪随访、院内质量控制、院内数据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等。
(八)区人民医院。负责对各乳腺癌初筛单位乳腺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组织病理检查及结果反馈;负责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便捷服务,对乳腺钼靶X线结果4级及以上服务对象病检;负责总结分析项目工作进展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到项目办。
(九)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项目实施单位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定期组织质量控制检查,严格标准和工作流程、质控报告撰写等。
六、项目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施人员准入和设施设备要求。
1.承担检查项目实施机构的医务人员须经过规范培训,掌握“两癌”检查技术后才能从事该项目工作。
2.承担宫颈癌初筛机构要设立独立妇科检查室,须配备妇科检查床和阴道分泌物检测设备;实施阴道镜检查机构须配备阴道镜及相关物品,并处于功能状态;实施组织病理学检测机构须配备组织病理检测相关设备并处于功能状态。
3.承担乳腺癌初筛机构须有经过培训乳腺临床医生及超声检查专技人员,配有7.5MHz以上高频线阵探头超声检查仪器;开展乳腺钼靶检查机构须具备钼靶机并经过专项培训;开展组织病理学检测机构须配备组织病理检测相关设备等。
(二)严格检查内容和规范检查流程。
1.宫颈癌检查内容。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和白带常规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液及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以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2)阴道镜检查。对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诊断系统报告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ASC-US)及以上或肉眼直观为宫颈溃疡、肿块或可疑宫颈浸润癌等需直接进行阴道镜检查者。
(3)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内容。
(1)临床乳腺检查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对接受检查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采用乳腺超声检查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可疑者(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进行乳腺X线检查(采用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乳腺癌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患者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原则上应当由副高及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3.“两癌”检查流程(见附件3)。
(三)准确把握目标人群,严禁超范围检查。各检查机构要仔细核实参检人员身份信息,保证参检人员身份、年龄不超项目规定。严格执行一个服务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三年)内只免费检查一次,避免重复检查。
(四)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及时录入准确上报信息。
1.各项目检查医疗机构严格控制目标人群,并及时将检查人员个案信息准确录入“两癌信息系统”,宫颈癌病检结果为CIN1及以上均以阳性结果结案,其余检查结果以阴性结案;TCT结果为异常未进一步复查以阴道镜环节失访结案;乳腺癌病检结果为不典型增生、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导管癌、浸润性小叶癌以阳性结果结案。
2.各项目检查医疗机构要按各个时间节点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信息数据。每月向辖区乡镇(街道)报送本辖区累计检查数量;次年1月2日前在“两癌信息系统”中“妇幼直报”模块自动获取数据并上报年报表;病理检查为阳性的病例,需在3天内及时上报该病例纸质个案,并且数据与信息系统中保持一致;次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上报阴道镜检查登记花名册电子版(附件5)(报送邮箱:ncbjybjk@163.com,联系电话:71421061);每年度项目完成后,于次年1月15日前在“两癌信息系统”中“妇幼直报”模块完善并报送“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区项目办负责汇总审核后及时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和市妇幼保健院。
(五)强化督导考核,做好总结评估。项目办要组织每季度开展督导指导,每年全面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6)并总结项目成效和经验,发现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考核结果作为各项目实施机构经费拨付依据。
(六)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办要强化资金预算,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据绩效考核评估成绩进行经费核算,90分及以上按应拨经费全额核算,80-85分按应拨经费95%核算,75-89分按应拨经费90%比例核算,75分以下按应拨经费85%比例核算,扣除经费可作为考核优秀单位奖励(优秀单位为考核未扣分且超额完成任务单位)。
(七)扩大项目影响,提高群众知晓率。各乡镇(街道)、项目实施单位要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项目政策宣传,提高适龄妇女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关注妇女健康,特别是贫困患病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南川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2.南川区2023年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任务及乳腺癌检
查转诊任务分配表
3.南川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
4.南川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5.南川区阴道镜检查登记花名册
6.南川区2023年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标准
7.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8.乳腺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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