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38432241680XR/2023-00145 [ 发文字号 ] 南川卫发〔2023〕39号
[ 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7-01 [ 发布日期 ] 2023-07-18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川区2023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医院

现将《南川2023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71

(此件公开发布)


南川区2023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

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2311日起执行,次年如无变动继续执行

二、项目目标

(一)待孕妇女和孕早3个月的生育妇女享受免费增补叶酸服务,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

(二)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95%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80%以上

(三)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出生人口素质稳步提升。

三、项目实施

一)药物发放

1.发放单位。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助产机构。

2.发放对象。备孕、高危妇女,孕早期妇女。

3.登记发放。

(1)各发放单位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生育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进行健康教育,同时做好发放时间、用量等叶酸领取准备工作。

(2)各发放单位到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妇幼健康管理科统一领取叶酸,备孕或孕早期妇女直接到发放单位领取。

4.发放数量。普通待孕妇女和孕早期妇女按每人每天0.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高危待孕妇女即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服用量均是6个月用量(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每次可领取1-3个月用量。

(二)随访服务

由各发放单位工作人员对领取叶酸妇女每月至少随访一次,督促服药,其高危待孕妇女应加强随访,村医生应当1-2周督促按时服用,并将服用情况做好记录。

(三)强化培训

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每年开展叶酸发放及管理培训至少1次,各基层单位开展院内及乡村医生培训。

(四)加强宣传

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结合线上线下,充分利用手机报、微信、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实施单位利用专栏、义诊、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微信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和政策的知晓率、参与度、服用率及依从率。

四、项目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健全工作制度。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负责项目的日常督导指导、组织开展叶酸发放管理,宣传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等工作,确保目标人群的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率、叶酸服用依从率顺利达标。

(二)药品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各单位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叶酸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药品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

(三)资金管理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费主要用于宣传资料、表卡册印制、发放及随访服务补助等。发放及随访服务全程按12元/人标准补助。据绩效考核评估结果进行经费核算,90分及以上按应拨经费全额核算,80-85分按应拨经费95%核算,75-89分按应拨经费90%比例核算,75分以下按应拨经费85%比例核算(考核标准见附件)。

(四)信息报送

各发放单位按半年统计要求网络直报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于当年75日、次年110日前报送区妇幼保健院。

区妇幼保健院联系人:陈维18875133923

附件:南川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考核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南川慢直播

微信

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

适老版

我要留言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交通局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审计局 重庆市南川区统计局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重庆市南川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 重庆市南川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重庆市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太平场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乾丰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河图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木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福寿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骑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中桥乡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古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大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三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山王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