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南川区2023年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川区2023年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结合《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渝卫办发〔2023〕17号)及《2023年药具工作要点》等要求,为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可及性,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达95%以上,区域免费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25%;适宜对象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率达50%以上。
(二)免费药具发放及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真实,服务对象满意度≥80%。
(三)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安全。
(四)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的避孕服务,促进育龄群众采用高效避孕方法避孕,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提升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二、项目时间
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次年如无变动继续执行。
三、服务对象及范围
(一)服务对象。南川区育龄夫妻。
(二)服务范围。全区34个乡镇(街道)。
四、项目内容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包括采购计划、存储、调拨、发放及随访服务等。
(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以及术前咨询、术后随访。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或免费皮下埋置剂。各项手术适用对象及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详见附件3。
五、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及宣传等。确定辖区内实施免费避孕手术协议机构并签订协议,签订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和采购合同并支付采购资金。
2.区项目办(区妇幼保健院)负责上报辖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落实入库质量验收、存储、调拨、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质量控制、考核与经费补助标准;负责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网点、药具种类、协议机构;负责牵头实施免费避孕药具“网上申领”工作;受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负责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绩效评估与经费拨付;负责开展项目培训指导、质量控制及考核、工作信息上报,负责次季度首月15日前完成重庆市妇幼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审核报送,按要求汇总上报相关信息资料等。
3.基本避孕手术协议机构负责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要求,提供针对性避孕专业咨询指导服务并进行健康宣教,帮助育龄群众选择安全高效适宜的避孕方法。规范实施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开展分娩后和人工流产后及时避孕服务,及时将个案信息录入重庆市妇幼信息系统避孕节育板块,及时上报信息,负责次季度首月15日前完成重庆市妇幼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审核报送;在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前提供健康体检;开展绩效自评和接受各级督导、考核评价工作。
4.药具发放服务机构负责向公众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和领取方式等信息,参照《工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帮助服务对象知情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药具,提高避孕方法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负责制定医院药具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登记以及发放记录,及时向区项目办报送相关信息。鼓励通过镇街、村(居)委、自助发放机等多渠道、多形式发放,宣传“网上申领”流程,提高服务可及性。
六、服务流程
(一)基本避孕药具。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辖区实际需求向区项目办填报需求计划表,区项目办汇总各单位需求计划表并制定全区需求计划,统一上报市干保所(市药管中心),由市干保所招标,区项目办统一采购。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辖区(单位)育龄群众实际需求,统一到区项目办免费领取,村卫生室统一到辖区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
(二)基本避孕手术。
1.服务对象:南川区户籍,自愿要求且无禁忌证的育龄夫妻持本人身份证,到各协议医疗保健机构接受相应的免费服务项目。
2.服务对象在接受手术时,应根据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的要求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应检查、施术并完善相关资料。医务人员要告知免费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的使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此项目工作在区妇幼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经费来源根据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包括培训、宣传、督导指导考核及服务经费。服务补助标准:基本避孕手术结算项目具体内容要求和结算标准参照现行医疗物价收费标准,由区项目办统一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具体见附件4),不得重复、分解收费。
(二)加强督导培训。区项目办要组织各项目单位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院内及乡村医生等的二级培训。
同时加强日常督导指导、考核及情况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核拨及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依据。基本避孕药具项目补助执行“计分制”,统计服务单位工作量,经考核评估后计算补助经费。基本避孕药具项目有效得分=项目执行得分×项目考核综合得分/100,每有效分值价格=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经费总额÷全区所有单位项目有效得分之和,各单位补助经费=每有效分值价格×项目有效得分。基本避孕手术经费由项目办根据各协议医疗保健机构上报实施手术量及服务内容、物价标准等进行审核,每季度拨付,年度根据考核进行核拨清算,考核单项得分95分以上全额核拨,95分以下按比例扣拨。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机构按照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关于修订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社﹝2022﹞174号)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信息报送。
1.宣传培训资料报送。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宣传活动和专题业务培训,并于11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图片、简报及总结)上报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管理科。
2.服务佐证资料报送。各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协议机构每季度将免费服务项目、服务人次、补助金额等统计表,以及服务登记花名册等相关资料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区项目办审核,并将有关资料分年度留档备查。区项目办每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上报区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陆小亚,联系电话:15803672606。
附件:1.南川区2023年乡镇(街道)基本避孕药具发放经费
计划表
2.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评价指标
3.南川区2023年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检查项目明细
4.南川区2023年基本避孕手术服务二级医院收费参考
标准
5.南川区2023年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补助标准
6.南川区2023年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考核标准
7.南川区2023年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质量控制标准
8.南川区2023年基本避孕手术协议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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