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春夏季防蚊灭蚊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渝爱卫办〔2024〕8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4月—10月,在全区开展防蚊灭蚊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紧盯居民社区、单位院落、学校、公园绿地、河湖沟渠、拆建工地、地下车库、市政地下管井、农(集)贸市场、废品回收站、垃圾中转站和其他蚊虫易孳生环境,开展集中治理活动,有效降低市民生活生产环境蚊虫密度,预防蚊媒传染病暴发流行,确保广大市民健康安全。
二、重点任务
遵循治本清源、安全环保、科学有效、提升意识的原则,以蚊虫孳生地清理为根本措施,辅以物理、生物防制手段,必要时采用化学防制方法,切实抓好环境治理和灭蚊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健康科普宣传。要结合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和第36个爱卫月活动,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利用健康南川、“月讲越健康”、南川疾控等平台,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宣传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护和灭蚊防病知识,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知晓度,提高社会参与的意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卫生防病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推进办、区爱卫办、区疾控中心)
(二)加强科学监测预警。要抓住当前防蚊灭蚊形势总体平稳的重要窗口期,组织做好以蚊虫为重点的病媒生物监测和控制效果评估工作,聚焦监测预警、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抓紧补齐短板弱项,提高监测质效。针对监测超标的街道(乡镇),要及时做好后续响应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切实强化蚊媒中、高密度区域孳生地清除和成蚊密度控制工作,针对性打好攻坚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牵头单位:区疾控中心)
(三)加强病媒生物消杀。坚持日常防治和集中防治、专业防治和常规防治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居住密集的大型居住区、老旧居住区、农民集中居住点,市民集中活动的集贸市场、旅游景区(乡村民宿)、体育健身场所、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办公楼宇、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闲置空地)、公园绿地等重要场所,扩大消杀范围、提高消杀频次。针对监测蚊虫密度指标超过标准或出现异常波动的区域,要落实专人,组织专业防治人员排查问题并开展消杀工作。(牵头单位:区住建委、区文旅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及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开展防制试点建设。根据市级统一安排,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对照建设标准各建设病媒生物防制标准化小区
根据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春夏季防蚊灭蚊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渝爱卫办〔2024〕8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4月—10月,在全区开展防蚊灭蚊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紧盯居民社区、单位院落、学校、公园绿地、河湖沟渠、拆建工地、地下车库、市政地下管井、农(集)贸市场、废品回收站、垃圾中转站和其他蚊虫易孳生环境,开展集中治理活动,有效降低市民生活生产环境蚊虫密度,预防蚊媒传染病暴发流行,确保广大市民健康安全。
二、重点任务
遵循治本清源、安全环保、科学有效、提升意识的原则,以蚊虫孳生地清理为根本措施,辅以物理、生物防制手段,必要时采用化学防制方法,切实抓好环境治理和灭蚊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健康科普宣传。要结合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和第36个爱卫月活动,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利用健康南川、“月讲越健康”、南川疾控等平台,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宣传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护和灭蚊防病知识,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知晓度,提高社会参与的意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卫生防病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推进办、区爱卫办、区疾控中心)
(二)加强科学监测预警。要抓住当前防蚊灭蚊形势总体平稳的重要窗口期,组织做好以蚊虫为重点的病媒生物监测和控制效果评估工作,聚焦监测预警、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抓紧补齐短板弱项,提高监测质效。针对监测超标的街道(乡镇),要及时做好后续响应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切实强化蚊媒中、高密度区域孳生地清除和成蚊密度控制工作,针对性打好攻坚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牵头单位:区疾控中心)
(三)加强病媒生物消杀。坚持日常防治和集中防治、专业防治和常规防治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居住密集的大型居住区、老旧居住区、农民集中居住点,市民集中活动的集贸市场、旅游景区(乡村民宿)、体育健身场所、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办公楼宇、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闲置空地)、公园绿地等重要场所,扩大消杀范围、提高消杀频次。针对监测蚊虫密度指标超过标准或出现异常波动的区域,要落实专人,组织专业防治人员排查问题并开展消杀工作。(牵头单位:区住建委、区文旅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及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开展防制试点建设。根据市级统一安排,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对照建设标准各建设病媒生物防制标准化小区1个。通过开展防制试点建设,进一步规范小区环境治理,使小区范围内老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密度得到有效控制,降低和减少病媒生物带来的危害,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牵头单位:各街道)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蚊灭蚊专项行动,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在人力、物力及经费上予以支持和保障,务求实效。请各街道于2024年5月25日前将病媒生物防制标准化小区建设名单报送至区爱卫办,5月31日前将防蚊灭蚊工作阶段性总结报电子档报送至区爱卫办(联系人:张倩;联系电话:71430622;电子邮箱:ncqawb@163.com)。
(二)科学防控。要参照技术推荐,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标本兼治”和“综合防治”的工作方针,克服单纯使用药物杀虫控制的片面做法,坚持把灭蚊工作的重点放在清除蚊虫孳生地的环境治理上,辅之以相应的药物控制,使灭蚊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督导。区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及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将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卫生城镇创建、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等工作日常考核。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治理脏乱差现象,及时解决影响人居环境的困难和问题,着实提升广大群众健康水平和卫生文明素养。
附件:2024年全市春夏季灭蚊行动技术指南
重庆市南川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全市春夏季灭蚊行动技术指南
全市蚊类控制工作的原则是坚持环境治理为主,清除蚊虫孳生地,科学合理使用化学制剂,控制蚊密度。
一、蚊幼控制
开展清除蚊类孳生地的群众性运动,对各种可能孳生蚊虫的水体依据孳生地性质分别采取翻、清、通、填的分类管理与处置的原则,控制蚊虫孳生。
(一)管理饮用水容器或功能性容器积水。将饮用水容器、储水池、屋顶二次供水的水箱和其它功能性容器严密加盖。每3~5天彻底清洗1次家用饮用水容器、储水池;有伊蚊孳生的饮用水容器、储水池应先杀灭幼虫,再彻底清洗。种养水培植物的花瓶,每3~5天换水1次,冲洗植物根部,彻底洗刷容器内壁;大型莲花缸、池,可放养食蚊鱼等。
(二)清除积水容器。清除阳台、楼顶等室内外积水,清除绿化带、绿篱、灌木丛和卫生死角的垃圾、杂物等积水容器及废弃的容器,暂时闲置未用的缸、罐等容器逐一翻转倒放,防止积水。
(三)治理竹筒树洞。室内外闲置竹筒、树洞要用灰沙等堵塞,对留根的竹筒,采用“+”字砍刀法或填堵,使其不再积水。
(四)治理废旧轮胎。轮胎需存放在室内或避雨的场所。室外存放的轮胎用防雨布严密遮盖,若不能有效遮盖,可对废弃轮胎进行打孔、填砂等处理,必要时可以投放灭蚊幼剂处理。
(五)控制管道井、雨水井、集水井等蚊虫孳生。可在管道井、雨水井、集水井等入口处安装防蚊装置;对于不能清除的管道井、雨水井、集水井等积水,可定期投放灭蚊幼剂控制蚊虫孳生。
(六)管理其它无法清除的积水。对于建筑工地的坑、洼等易积水地可用泥土、黄沙等填平;对于景观水体可放养食蚊鱼或投放灭蚊幼剂控制蚊虫孳生;对于无法清除的积水,可投放灭蚊幼剂处理。药剂选择应考虑该地区蚊幼抗性监测结果或现场灭效结果;连续几年一直使用的药剂应暂缓使用,可选择使用其它灭幼剂。常用灭蚊幼杀虫剂及使用见表1。
表1常用灭蚊幼杀虫剂及使用
有效成分 |
类型 |
剂型 |
使用方法 |
用量 |
吡虫啉 |
新烟碱类
化合物 |
粉剂 |
2周撒1次 |
3g/m2 |
醚菊酯 |
类拟除虫
菊酯类 |
颗粒剂 |
2-3周1次投入
水中 |
1.5%颗粒剂,15-20g/m2 |
苏云金杆菌 |
生物农药 |
悬浮剂 |
喷洒 |
600ITU/mg,2-5ml
/m2 |
可湿性
粉剂 |
喷洒 |
1600ITU/mg,1-2g/m2 |
大颗粒 |
2-3周1次投入
水中 |
200ITU/mg,10-20g/m2 |
球形芽孢
杆菌 |
生物农药 |
悬浮剂 |
喷洒 |
100ITU/mg,3ml/m2 |
吡丙醚 |
昆虫生长
调节剂 |
颗粒剂 |
2-3周1次投入
水中 |
0.5%砂粒剂,1-2g/m2 |
吡丙醚+
倍硫磷 |
昆虫生长调节剂+
有机磷 |
颗粒剂 |
2-3周1次投入
水中 |
20g/m2 |
S-烯虫
酯 |
昆虫生长
调节剂 |
微囊悬
浮剂 |
2-3周喷洒1次 |
0.1g/m2(1:100稀释,50ml/m2) |
倍硫磷 |
有机磷 |
颗粒剂 |
2-3周1次投入
水中 |
5%缓释剂,10-20g/m2 |
双硫磷 |
有机磷 |
颗粒剂 |
2-3周1次投入
水中 |
1%砂粒剂
0.5-1g/m2 |
注:雨水井灭蚊首选生物杀虫剂,控制白纹伊蚊用苏云金杆菌,控制库蚊用球形芽孢杆菌。
二、成蚊控制
(一)空间喷雾处置。以居民区、公园、广场、市民集中活动场所等地为重点,根据蚊虫密度监测结果和安排的控制活动开展空间喷雾杀灭成蚊;当登革热疫情时,核心区、警戒区需迅速开展空间喷雾杀灭成蚊。核心区每3天处理1次,连续3次,后每周1次,直至应急状态结束;警戒区和监控区开始与核心区同步处理1次后,再根据蚊虫监测结果考虑是否再进行处理;蚊虫密度异常增高区域需按照相关要求控制成蚊。空间喷洒灭蚊用杀虫剂见表2。
表2推荐用于空间喷雾灭蚊虫杀虫剂
杀虫剂 |
剂型 |
使用方法 |
用量(制剂/公顷) |
氯菊酯+氯氟醚菊酯 |
水乳剂 |
室内外 |
300ml |
氯菊酯+生物烯丙菊酯 |
水乳剂 |
室内外 |
144ml |
胺菊酯+氯菊酯 |
微乳剂 |
室内外 |
150ml |
氯菊酯+四氟醚菊酯 |
水乳剂 |
室内外 |
334ml |
右旋苯醚氰菊酯+右旋胺菊酯 |
乳油 |
室外 |
375ml |
右旋苯醚菊酯 |
水乳剂 |
室内外 |
100-120ml |
甲基嘧啶磷 |
乳油 |
室外 |
600ml |
注:空间喷雾包括超低容量喷雾和热烟雾喷雾,雾滴中径(VMD)需大于5μm,小于30μm。空间喷雾应选用水乳剂(EW)、乳油(EC)或超低容量制剂(UL)剂型杀虫剂。
(二)滞留喷洒处置。以居民区、地下车库、公园、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蚊虫栖息场所为重点,根据蚊虫密度监测结果和安排的控制活动要求开展滞留喷洒灭蚊;当登革热疫情时,核心区、警戒区范围内媒介伊蚊孳生栖息场所进行重点滞留喷洒杀灭成蚊;蚊虫密度异常增高区域需按照相关要求控制成蚊密度。滞留喷洒灭蚊用杀虫剂见表3。
表3推荐用于蚊虫滞留喷洒杀虫剂
杀虫剂 |
剂型 |
使用方法 |
有效成份用量 |
吡虫啉+高效氟氯氰菊酯 |
悬浮剂 |
室内外 |
0.1-0.2ml/m2 |
高效氯氰菊酯+氯氟醚菊酯 |
可湿性粉剂 |
室内外 |
165mg/m2 |
残杀威+高效氟氯氰菊酯 |
悬浮剂 |
室外 |
375-500mg/m2 |
残杀威+顺式氯氰菊酯 |
可湿性粉剂 |
室外 |
30-50mg/m2 |
高效氟氯氰菊酯 |
悬浮剂、微囊悬浮剂 |
室内外 |
12.5mg/m2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悬浮剂、微囊悬浮剂 |
室内外 |
10mg/m2 |
甲基嘧啶磷 |
微囊悬浮剂 |
室外 |
3.3ml/m2、2g/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