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的具体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南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统筹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牵头研究制定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及相关制度,统筹协调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项,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承担重庆市南川区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划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划的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十六)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会务、财务、档案、政务公开、信访稳定、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群团、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资产管理、装备配备、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统筹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
(三)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章程。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开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依职权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规划,指导开展煤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有关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统筹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自然灾害防治管理科。承担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建设。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地震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划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七)行政审批法制科。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地方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依法牵头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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