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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711663708E/2026-00054 [ 发文字号 ] 黎香湖府发〔2026〕3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黎香湖镇
[ 成文日期 ] 2026-06-03 [ 发布日期 ] 2026-06-18

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香湖镇“护松2026”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黎香湖镇“护松2026”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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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香湖镇“护松2026”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的战略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重庆市林业植物检疫条例》及南川区“护松2026”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为切实守护黎香湖镇松林资源与生态安全,严厉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治理相结合、源头管控与全程严打相结合、部门联动与属地负责相结合,健全“林长+警长”联动机制,强化巡查监管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松木、遗弃疫木、违规收购运输加工经营疫木及其制品等行为,坚决斩断疫木人为传播链条,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筑牢全镇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二、健全组织架构,压实层级管控责任

成立黎香湖镇“护松2026”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卢芳

副组长:李毅

成员:各驻村领导、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黎香湖派出所、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岗),金庆友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线索归集、台账管理、资料汇总上报、技术指导工作。

(一)镇级部门分工

1.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专项行动落地,摸排全镇松林分布、枯死松木除治点位、辖区木材加工点、涉木工程项目底数;常态化开展山场、除治现场、房前屋后巡查检疫,建立线索、问题、整改台账;负责疫木鉴别、技术核查,按规定及时移送涉刑案件线索;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开展涉疫木行政案件查办,组织联合突击执法;对非法留存、采伐、转运、加工疫木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线索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立即移送派出所,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置。

3.派出所:摸排涉松前科人员、木材运输从业者、重点经营户线索,依法立案侦办盗伐滥伐、大批量非法贩运疫木等刑事案件;参与跨部门联合巡查、专案查办,深挖疫木违法利益链条。

4.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统筹全域宣传工作,依托院坝会、村喇叭、微信群、宣传栏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二)村(社区)属地责任

各村(社区)由村(社区)书记任本级专项行动组长,依托驻村工作组、村社干部、网格员、护林员组建工作小组,落实属地全范围管控。

1.常态化开展山林、除治地块、农户庭院逐户排查,延续农户私藏松柴常态化清理机制,严防农户私存、私用疫木;

2.落实现场跟班监管,紧盯疫木除治作业全过程,严防作业期间疫木就地遗弃、私自外流;

3.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收到线索24小时内现场核查并上报镇专项办公室,落实闭环处置;

4.开展村社常态化普法宣传,配合镇级部门落地突击检查、案件协查。

(三)除治及涉木经营主体责任

各疫木除治施工单位、木材加工点严禁私自截留、倒卖、丢弃疫木,规范疫木定点无害化处置;主动接受镇村两级日常巡查监管,自查自纠违规行为,督查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三、聚焦重点领域,从严从重整治

重点围绕疫木流失、非法调运、违规加工、盗伐滥伐四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严打疫木丢弃与私藏。依法查处将疫木故意遗弃林间、私自留存、藏匿转移等行为,情节严重、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严打跨区域违法调运。重点整治无检疫证运输、伪造变造检疫证、调运染疫松木及其制品等行为,对违法企业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严打非法加工经营。清理整顿木材加工企业、疫木无害化处置企业,严查收购、加工、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取缔非法经营资格。

四是严打盗伐滥伐松木。依法打击无证采伐、超量采伐、盗伐滥伐、借疫木除治之名采伐、借工程建设之名采伐松木等违法行为,对破坏森林资源、引发疫情风险的,从严从重查处。

四、分阶段实施整治(即日起至20261231日)

(一)线索摸排阶段(即日起—2026615日)

各村(社区)、各部门对照管辖范围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覆盖除治山场、加工点位、工地、农户院落、湿地公园等区域;依托群众举报、日常巡查、上级交办多渠道归集线索,建立线索台账、问题清单,做到隐患底数清晰、问题点位明确。

(二)打击查处阶段(2026615—1130日)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分类处置排查线索。行政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涉刑线索由派出所立案侦查;对团伙作案、跨区域贩运等重大线索实行联合挂牌督办;选取典型违法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121—1231日)

全面梳理案件查办、隐患整治情况,分析辖区涉疫木违法规律,补齐监管短板;完善日常巡查、线索报送、联合执法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效。

五、工作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引导。镇村两级利用院坝宣讲、村级广播、微信推送、悬挂标语等形式,普及松材线虫病危害、林业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主动举报违法行为。

2.健全联动执法机制。落实林长+警长联动制度,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线索互通、案件会商,规范案件移送、证据留存、罚没疫木处置全流程管理。

3.强化督导问责。镇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巡查缺位、瞒报漏报线索、放任疫木外流引发隐患的村社、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拒不配合疫木清理整改的农户先劝导教育,拒不整改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包庇涉木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

举报电话: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023-71638500;黎香湖镇派出所:023-7169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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