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2年2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5
(一)发展基础 .......................................................................................5
(二)指导思想 .......................................................................................8
(三)基本原则 .......................................................................................9
(四)发展目标 ......................................................................................10
专栏1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12
二、重点任务 ...............................................................................................13
(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13
专栏2 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15
专栏3 技能提升行动 ................................................................................16
(二)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7
专栏4 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19
(三)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21
专栏5 人才人事系列支持计划 ..................................................................24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5
专栏6 劳动关系能力提升行动............................................................. 26
专栏7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重点项目............................................... 27
(五)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29
专栏8 标准化体系建设 ...........................................................................30
专栏9 智慧人社信息化建设项目 .............................................................30
(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31
三、支撑保障 32
(一)加强法治人社建设.............................................................................32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33
(三)夯实法治实施保障.............................................................................33
(四)强化政策宣传解读.............................................................................33
(五)保障规划统筹落实.............................................................................34
(六)增强统计监测能力.............................................................................34
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南川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关键期。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谋划好全区“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以及经济下行、新冠疫情的风险挑战,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力社保局的科学指导下,全区人力社保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认真落实“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民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自觉将人力社保工作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全区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产业转型与就业提升协同发展,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五年来,城镇新增就业70096人,帮助15616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26201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197万元,新增返乡创业6394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7923人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71172人次,协助市级重点信产企业招工28799人。
2.社保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把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作为重要目标,以改革促发展,以统筹惠民生,参保覆盖持续扩大,社保待遇稳步提高,重点改革全力推进,基金运行安全有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城乡、普惠可及、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成。各类社会保险参保统筹人数达到68.7万人次,实现制度全覆盖,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7.2万人,完成“十三五”任务的103%,参保率从“十二五”末的87.7%提高到现在的95.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8.4万人、13万人、5.1万人,分别较“十二五”末增加1.6万人、4.8万人、1万人。
3.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把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贯穿始终,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把人事管理和制度改革纳入事业发展、党管干部大格局中去谋划和推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时期,先后出台《企业高级人才奖励扶持暂行实施办法》、《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人才政策,引进人才1365人,累计新增正高级职称30人、副高级职称870人、高级工及以上等高技能人才240人,开展各类培训56368人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及合同签订率均达100%。
4.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树立底线思维,立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着力治理源头、协商调解、风险防范、监管排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有力维护了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夯实了社会安定和谐基础。五年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持在95%以上。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489件,涉及经济标的19947万元,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22户,为10820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经济补偿金21600万元。
5.公共服务体系全面优化。扎实推进机构能力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在全区34个乡镇(街道)和244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构筑人力社保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化服务渠道。深入推进“清、减、压”,公布取消各类证明材料195项,办事材料平均精简比例达60%以上。
(二)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全区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为做好人社各项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交汇叠加,尤其是党中央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为人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需要清醒认识到,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多变、长期短期矛盾的相互碰撞,都将给人力社保工作带来诸多新挑战。就业总量压力特别是青年就业压力不容忽视,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短缺;劳资关系的紧张程度进一步加剧,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人社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积极通过改革破除事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开创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力社保工作的各方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2.坚持战略导向、全局谋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将人力社保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3.坚持需求导向、服务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在保障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人力社保部门的重要作用,既做到尽力而为,又做到量力而行。将保居民就业和稳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作用,使群众都能享有基本社会保险制度。
4.坚持发展导向、推动创新。以人才为第一驱动力,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健全完善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务政策,努力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发展环境。
5.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聚焦人力社保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分析查找服务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强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发展条件和承载能力,提出“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为:
1.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更加注重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十四五”期末,实现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
2.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全面助力参保扩面,引导、促进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确保法定人员应保尽保,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十四五”期末,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
3.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更好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才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期末,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7000人。
4.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十四五”期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
5.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健全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持续增强智慧服务能力,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2035年远景目标为:
到2035年,就业作为民生之本的作用充分发挥,劳动者技能素养普遍提升,劳动者就业更加体面,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基的作用更加巩固,人人享受社会保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人才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基本形成;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专栏1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5年 |
属性 |
就业创业 |
1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
【40000】 |
预期性 |
2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5 |
预期性 | |
3 |
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 |
≥90 |
预期性 | |
4 |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亿元) |
【4】 |
预期性 | |
5 |
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
【40000】 |
预期性 | |
6 |
协助重点企业招工(人次) |
【20000】 |
预期性 | |
社会保障 |
7 |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预期性 |
人才队伍 |
8 |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人) |
7000 |
预期性 |
9 |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10:40:50 |
预期性 | |
10 |
高技能人才总量(人) |
5500 |
预期性 | |
劳动关系 |
11 |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0 |
预期性 |
12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 |
>90 |
预期性 | |
13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 |
预期性 | |
14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
>97 |
预期性 | |
公共服务 |
15 |
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67 |
预期性 |
注:带【】为五年累计数。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的方针,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就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良性互动。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加大对新经济、新平台发展的支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健全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开展交流培训、调研督导等行动,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尽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2.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支持、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消除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就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3.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提升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健全覆盖全民、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建设,创新开展网络直播招聘公共就业服务,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升级版”。推进职业指导服务和标准化建设,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业指导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4.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实施百万青年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持续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推进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全力扶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打造线上线下并存的服务体系,加大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帮扶力度。提高农民工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实施产业回引外引农民工专项行动。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机制。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着力拓展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渠道,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5.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实施“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推动创业就业示范山村(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平台建设,定期举办创业创新活动,推进创业项目跟踪扶持,促进创业项目发展,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服务,营造良好创业生态。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动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办法,支持劳动者灵活实现就业。支持新职业发展,为求职者提供更多元的就业选择。
专栏2 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1.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工程。实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帮扶。实施百万青年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对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开展全方位就业帮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服务。 2.创业促进就业工程。实施“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推动建设一批创业就业示范山村(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积极参与创业生态峰会、创业创新大赛、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创业加速计划等专项活动,每年遴选10个优质创业项目进行1对1跟踪扶持。 3.职业指导服务提升工程。利用职业指导服务线上平台,建立职业指导服务协同发展联盟和专家库,开展网络主播及职业指导培训。“十四五”期间,提供职业指导服务4万人次,职业介绍成功2万人次。 4.就业服务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城乡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力争创建市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平台。运营推广“智能就业”信息平台,实现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全覆盖、智能自助终端设备街镇和村社平台全覆盖。 |
6.持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城乡全体劳动者,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劳动者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培训体系,开展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和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教学资源、基础平台建设。
专栏3 技能提升行动
1.“巴渝工匠”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巴渝工匠”计划,培养一批高、精、尖、绝的“南川工匠”。 2.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逐步构建面向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全方位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十四五”期间,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4万人。 3.“南川巧媳妇”项目。围绕农家乐、电商、月嫂、缝纫工等方面免费开展培训,着力打造本土人才品牌,促进妇女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创业。 |
7.建设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宏观指导,引导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人力资源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
(二)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按照“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不断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基本制度逐步定型、体制机制更加完备、法定人员全面覆盖、基本保障稳固可靠、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监督执法严格有力、管理服务高效便捷。
1.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充分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推进信息交换共享与业务协同,持续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推进精准扩面,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保。做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工作。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部署,健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平台,推广电子化转移业务模式,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结时限,畅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渠道。
2.持续落实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好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部署,对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持续完善参保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关于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现新老待遇计发的平稳过渡。
进一步落实好失业保险制度。构建更加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政策体系,完善失业保险费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结合经济发展和基金运行灵活调整费率水平。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完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扩大失业保险政策受益面。提高基金抵御风险能力。
进一步落实好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政策覆盖面,持续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落实工伤预防费管理使用办法,有力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进一步落实好职业年金制度。落实好职业年金经办规程、转移接续办法、监管考核办法、计划监督和风险控制等制度,认真执行待遇核定相关办法。
专栏4 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1.不断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 2.持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推动失业保险从基本生活保障向职业技能提升拓展、从事后帮扶就业向事前预防失业拓展、从失业人员向所有参保职工和企业拓展。 3.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执行好适合灵活就业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险制度。 |
3.合理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市人力社保局统一部署,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好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各类群体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统筹推进等机制,使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两个机制”,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等政策举措。执行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过渡办法,实现平稳过渡。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加大对困难家庭、双失业家庭、大龄失业人员等重点领金群体的生活保障力度。健全工伤保险待遇保障机制。执行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职工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工伤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工作,建立医疗费预警机制,为工伤职工就医治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运营。持续优化监管制度机制,加强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控,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和基金监督机制。持续健全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和内控检查,对侵占、欺诈基金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创新完善监督方法手段,加大信息技术在基金监管领域的运用,持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健全工伤协议服务机构监管体系,强化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科学化布局,完善工伤保险服务监督经办规程。
5.持续优化经办管理能力。梳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业务经办操作指南,合理下放业务权限,推动社保业务流程再造和服务重塑,实现社保业务“优先网办、全域通办”。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推动网上服务、自助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互补联动发展,实现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落实社会保险大数据应用分析机制和精算分析机制,用大数据分析风险、强化监督、优化服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以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实现网上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纵向延伸,横向拓宽,推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经办、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利用好全市集中共享的社会保险档案数据资源库,推进电子档案在社保经办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提升社会化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助推国企改革。
(三)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巩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人才强区,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健全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链和供应链,推动人才政策科学化、引才工作精准化、人才服务智能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好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后的执行工作。参与政府特殊津贴制度落实,完善按绩分配、效率优先、突出贡献的市场化分配机制,强化正向激励。贯彻落实博士后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持续加强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才培育载体作用。深入执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大数据智能化、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培养培训紧缺急需专技人才。对接好专家服务团基层服务活动,助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大力培育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专技人才队伍,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2.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大力培养智能人才、技能人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技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落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完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统筹整合利用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推动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定期发布紧缺职业培训目录,按技能紧缺程度实行差异化培训补贴,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认真执行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融互通。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实现职业资格目录动态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贯彻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
3.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完善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推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考核试点,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聘用合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机制。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持续改进完善人事综合管理服务。
4.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好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部署,执行好薪酬调查比较制度。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倾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分级管理、责权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结合全市“渝薪芯”工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薪酬项目全覆盖和全市事业单位全覆盖,形成工资数据一体化集成。
5.推动人事考试高质量发展。加强人事考试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执行好全市统一的人事考试规范流程,加强各类人事考试工作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大规模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效能、技术水平,强化考试安全体系建设,有效防控人事考试安全风险。加强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
6.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健全人才流动市场机制,加快人才服务机构发展,发挥市场在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实施“塔尖”“塔基”人才政策,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人才需求,大力引进国内外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快集聚实用紧缺人才。积极参与重庆英才大会,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落实海外人才引进措施,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支持,更加积极开放地招才引智,提升引才实效。围绕支柱产业、新兴重点产业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人才,制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建立人才需求清单,进一步完善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落实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支持政策,形成人才服务基层导向机制。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围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打造大学生基层就业示范项目。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制度,加大重点领域人才调配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发展领域的特殊急需人才需求。
7.加强表彰奖励工作。认真做好国家级、市级和区级表彰奖励工作,落实好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困难帮扶、休假疗养等工作。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模范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重庆英才服务管理办法》,完善全过程、专业化、多层次的人才服务体系,实施英才服务电子卡,拓展服务功能,推动人才服务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专栏5 人才人事系列支持计划
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扎实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积极参与市级高级研修项目。 2.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新兴行业和紧缺技能工种,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 3.青年英才储备专项。执行好即将出台的《关于支持重庆英才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激励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4.“百万英才兴重庆”系列引才活动。积极参与“百万英才兴重庆”引才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大力引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南就业创业。 |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主动应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劳动关系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和源头治理、动态处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和职工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政府调整劳动关系能力建设和社会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适应劳动力市场多元化形势,以平台企业、平台服务公司为重点,落实电子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制度,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强化监管作用,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质效。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
2.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执行好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和办法,根据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变化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作用,平衡好劳动者和企业方的利益。进一步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规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建立薪酬定向反馈及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薪酬服务机制,为企业和劳动者协商工资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引导。坚持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指导国有企业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专栏6 劳动关系能力提升行动
1.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培育计划。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每年选树一批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力争3年内实现基础条件较好的大中型企业配备至少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乡镇(街道)配备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能够基本覆盖辖区小微企业的目标。同时,打造好一批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2.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在全区选取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制造企业,建立企业用工监测机制,指导企业稳岗稳员,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3.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落实薪酬定向反馈与重点人群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薪酬信息服务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
3.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预防、做实调解、细化仲裁、强化服务,持续做好调解仲裁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基础,健全调解制度,落实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开展巡回仲裁、驻点调解、庭审观摩活动,发放仲裁建议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深化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健全仲裁与诉讼在法律适用、信息共享、程序衔接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加大调解员仲裁员素质能力培训力度,拓宽兼职仲裁员来源渠道,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执业律师、专家学者等法律工作者成为兼职仲裁员。深入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持续优化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管理系统。
专栏7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重点项目
1.深入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推广运用“互联网+调解”平台线上办案,优化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管理系统模块功能,推进仲裁庭审监控系统建设。 2.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计划。强化调解员仲裁员管理,有序扩大兼职仲裁员、调解员队伍。 |
4.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健全配套政策文件,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规范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移动执法、书面审查和主动巡查辅助系统。持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社保的综合执法职能,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5.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市场、人才流动和人才中介活动监管。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办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按要求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提供虚假信息、乱收费用等扰乱市场行为。强化市场监督信息公开,大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五)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健全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形成覆盖全体、更加均衡、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可持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高标准打造窗口服务队伍,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多元培训,全员覆盖”的原则,抓好窗口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育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服务能手,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推动高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和政务服务应用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持续推动人力社保政策和社保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工作。持续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及时受理反映问题,通报行风建设负面案例,持续提升人社服务质量。
2.推进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对标部、市两级的指导意见和要求,持续推进“标准化+服务”,健全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动态调整机制,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部署,借鉴部市共建中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以及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带动作用,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实现社保经办机构政策执行、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经办方式、服务手段、风险控制上下统一。
专栏8 标准化体系建设
1.加强社会保险规范化建设。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部署,借鉴部市共建中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以及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带动作用,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实现社保经办机构政策执行、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经办方式、服务手段、风险控制上下统一。 |
3.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实施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行动,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人社工作深度融合,推进人社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向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人社业务流程再造重塑和信息系统一体化整合,实现人社全业务“一窗综办”“打包快办”“全域通办”。在市人力社保局的统筹调度下,推进与全国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人社监测指挥平台、部级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平台对接,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加强人社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
专栏9 智慧人社信息化建设项目
1.智慧人社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一库、一系统、一平台”总体建设思路,构建以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线下综合柜员制受理服务平台、全领域业务经办信息处理平台为主体,以共享协同、智能监控、决策监管、可视化为支撑的一体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
4.推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保卡自然过渡换发,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实现实体与电子社会保障卡的协同并用,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缴费和待遇领取、就医结算、信息记录、自助查询、金融支付等能力,在人社领域实现“全业务用卡”。按照“一卡通”、“一码通”模式,推进建设“一卡通”应用平台,促进社保卡与渝快码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社保卡在其他政务民生、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成为群众身边的便民卡、贴心卡。
(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全面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力社保局部署,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主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促进人力社保事业协同发展。
1.积极参与川渝人社合作。深化就业协同,共同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深化社会保险协同,实现成渝双城经济圈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推动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互认,推进工伤认定和保险待遇政策协同,实现劳动能力鉴定互认,推广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加强社会保险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协作机制。推动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加快人才集聚,加强专技、技能人才协同培养,开放共享培育平台资源,推进专业技术、技能等级等资格互认。推动人力社保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强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协作维权,逐步实现劳动者就业、社会保障权益就近、就地维护,降低区域内服务对象办事成本。
积极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贯彻落实《重庆主城都市区建设行动方案》,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部署,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开展对接互动。落实人才协同发展支持措施,建立校、地、企多元“结对”合作模式,着力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强化公益性岗位协同管理,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坚持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履行好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牵头职责,突出招录紧缺人才、培育本土人才、吸引社会人才、激励乡村人才等重点,努力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支撑保障
(一)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强化法治思维,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人力社保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全面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好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领域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发布、报备等管理工作,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符合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规范性文件。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行政应诉等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执法监督,构建良好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环境,在监督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夯实法治实施保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坚持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完善干部职工分层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培训和政策法规咨询制度,增强人力社保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普法宣传,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认真总结推广“七五”普法经验,巩固普法成果,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
(四)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人力社保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参谋助手和合法性审查主导作用。抓好政策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人社惠民政策举措讲清说透。积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要求,进一步做大做强人社宣传阵地。关注舆论反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五)保障规划统筹落实。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组织管理,实现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有机结合,促进人力社保基础设施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健全规划实施责任体系,将重点目标任务纳入绩效考核,有效保证规划落实。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充实系统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
(六)增强统计监测能力。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增强统计服务决策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完善统一管理、分工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倡导用数据决策、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实现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和管理应用的现代化。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