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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7094320626/2022-00036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应急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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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十五届区委常委会第2次会议、区政府130次常务会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2022124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川区

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编制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前  言

南川区位于重庆南部,地处重庆主城与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黔北地区的连接带,属于重庆主城都市区,是全市四个同城化发展先行区之一,具有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优良、文旅资源优厚“三优禀赋”,是国际大都市中的一片世遗净土、康养胜地。全区工矿企业数量较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较多,城市改造区域较大,应急管理工作处于高压力、高负荷、高强度状态,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城市安全发展面临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艰巨任务。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南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重庆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为有效保障本区生产安全、减灾防灾、应急管理、城市安全发展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明确了南川区“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区“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城市安全发展的行动纲领和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目  录

一、应急管理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 1 -

(一)进展与成效................... - 1 -

(二)面临的挑战................... - 4 -

(三)发展的机遇................... - 6 -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 7 -

(一)指导思想..................... - 7 -

(二)基本原则..................... - 8 -

(三)主要目标..................... - 9 -

三、主要任务......................... - 12 -

(一)健全体制机制,构建高效应急管理体系.................................. - 12 -

(二)强化风险管控,增强事故灾害抵御能力.................................. - 17 -

(三)健全应急力量体系,提升救援处置能力.................................. - 31 -

(四)增强应急应对保障,形成应急响应合力.................................. - 32 -

(五)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 35 -

(六)加强社会共治,构建应急管理新格局- 37 -

四、重点工程......................... - 40 -

(一)风险监测预警工程............ - 40 -

(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 42 -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程........ - 42 -

(四)智慧应急信息化工程.......... - 42 -

五、保障措施......................... - 43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43 -

(二)强化目标责任................ - 44 -

(三)注重规划衔接................ - 44 -

(四)强化政策扶持................ - 44 -

(五)严格考核评估................ - 44 -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筑牢全区安全发展基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南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管理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进展与成效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成

十三五”期间,按照新一轮国家、重庆市机构改革精神,结合区应急管理特点,大力构建应急管理行政管理体系、组织指挥体系、救援力量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四大体系”。完成区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区组建了应急管理局,乡镇(街道)设立了应急办,全区各级各部门明确了应急管理内设责任机构。建立“两委、十办、四指”组织指挥体系,统筹规划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布局,基本建成“专常群”(专业救援队伍、常备救援队伍、群众救援队伍)救援力量体系。出台《南川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建立。明确应急管理资金保障,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且每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递增。发布实施《南川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南川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南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十三五”期间,严格产业准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动煤矿落后产能淘汰、非煤矿山做大做强、化工企业搬迁入园,煤矿实现历史性全面退出。深化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攻坚”等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持续改善安全生产基本面,推动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实现全区客运企业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全覆盖;开展南川区建筑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打造“智慧工地”;推进“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平安农机”示范村居建设。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十三五”期间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1.8%30.4%;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42.1%2.9%45.7%“十三五”期间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持续降低。

3.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持续完善各行业防灾减灾救灾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实战实练,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事故(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增强。启动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持续加强灾害风险评估与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覆盖34个乡镇(街道)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灾害信息网。持续加强信息化智慧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灾害监测、协同研判、信息发布、联动响应、灾情速报”多功能于一体的区级防灾减灾预警监测网络信息平台。持续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与修复、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工作,重庆市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南川基准站)建设项目已实质性启动,全区已建成72个(区级8个,社区级64个)避难场所。持续加强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强化救灾物资和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紧急运输机制,全区已组建1支综合消防救援队伍、9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人员1213人;全区68个社区全面建成社区微型救援站,3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120救护车,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面临的挑战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交通各等级公路里程急剧增加,乡村道路不断延伸,临水临塘临崖路段较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仍然很大。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以及不断涌现的新业态、新行业给安全生产带来新风险、新问题,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未全面落实,建设施工队伍安全素质有待全面提升,建设施工安全风险仍然较大。矿山、危化、冶金工贸、城镇燃气、页岩气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仍然突出。不断增加的城市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难度大,居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等安全风险大幅增加。

2.自然灾害风险防控难度较大。

全区处于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过渡地带,地貌特征以山地为主,复杂多样,南部、东部地形呈现出山势较高、切割强烈、峡谷偏多的特征,自然灾害种类比较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但防御工程基础薄弱,风险防控难度较大。高山峡谷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几率较大。区内虽无发育中强地震的地震地质构造背景,但特殊的山区地貌易形成地震地质灾害叠加效应。境内山区河流纵横交织、坡陡流急,洪水集聚速度快,突发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足,现有水库、水闸等设施滞洪、缓洪能力不足,山洪灾害防御形势依然严峻。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基础设施不足,林火阻隔网络覆盖面小,消防水池、智能监测系统建设滞后。加之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局地极端气象灾害事件难以及时、精准监测预警,在人员转移避险方面仍存在不足,防灾减灾面临新的挑战。

3.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面对“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的新要求,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短板,“大应急、大安全、大联动”管理理念亟待加强,“行政管理与专业指挥”等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交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边界尚未完全厘清,新兴行业、领域和业态安全监管职责还不够明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尚未完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应急管理及自然灾害防治机制不够完善。统一高效的事故灾难调度指挥机制仍需健全。

4.应急管理基础与救援能力亟待加强。

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不够完善,应急管理人才队伍薄弱,基层任务重、压力大,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待提升,基层抵御灾害的能力仍显薄弱。城乡工程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及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防震减灾现代化提出新课题,滑坡、坍塌、爆炸等非天然地震灾害风险底数不清。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不高,专业装备保障、科技支撑、信息化建设滞后。全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够完备,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应急管理部门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有待加强,缺乏平时预防服务、战时统筹组织的综合应急力量。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有待提高,车辆装备结构不尽合理,特种设备配备不足,专门的训练场地和训练装备不足。

(三)发展的机遇

1.新时代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到国家治理的战略高度,赋予应急管理重要职责使命,为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区委、区政府深化落实应急管理领域改革,有力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应急管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2.国家和重庆重大战略实施为区应急管理发展提供新契机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市委市政府着力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把南川纳入同城化发展先行区,为南川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全新优势,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科技水平急速提升,物资储备不断丰富,应急事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全面提升全区应急能力具备有利条件、面临难得机遇。

3.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有新期盼

随着平安中国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持续推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随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逐步提升,风险群防隐患群治格局的逐步形成,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风险预防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积极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指挥。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生命安全红线,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灾害的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防抗救相结合,强化源头管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加强事故灾害全过程精准防控,实现精准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协同融合、统筹推进。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加强应急安全保障设施与其他行业、种类基础设施的融合联动,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安全设施配套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增强基础设施系统韧性,提升对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抵御、应急反应、快速修复能力。

——坚持全员参与、社会共治。落实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责任,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参与,组织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2025年,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应急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风险防控、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综合保障、社会协同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总量同比大幅减少,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2035年,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自然灾害防御和巨灾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2.分类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明晰高效。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职能划分、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区级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装备达标率100%

——事故灾害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健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和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持续下降。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0%

——事故灾害应急能力明显增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救援合作机制更加完善。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到2025年,区级和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成率达100%,社区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100%

——应急资源要素配置更加合理。科技支撑、人才保障、信息技术、产业资源等要素配置显著改善,应急管理科技创新理论研究取得新突破,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初现规模,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75%

——社会共治共建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各界关注应急管理和全员参与应急管理氛围日益浓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市场机制促进应急管理作用有效发挥,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2025年,初步建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3.核心指标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目标值

指标性质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0%

约束性

2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

约束性

3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7.5%

约束性

4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的比例

≤1%

预期性

5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人

预期性

6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

预期性

说明:1、重庆市“十四五”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预期下降9%,南川区“十三五”年均死亡18.4人,“十四五”预期下降10%。2、重庆市“十四五”累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预期2起,结合南川区实际情况继续保持0起。3、其余指标与重庆市“十四五”指标保持一致。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体制机制,构建高效应急管理体系

1.优化应急管理体制

健全行政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综合应急管理与行业应急管理的职责分工,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行政体系。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改善装备配备条件,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确村居(社区)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专(兼)职人员,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明确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推动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社区应急服务站。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组建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优化厘清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类精准化执法,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园区等管理机构必要的监管执法权限,强化基层属地管理。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改善现场执法、远程监察、事故调查的工作条件,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2.优化应急指挥体系

强化集中统一指挥。建立完善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事故灾害救援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区安委会减灾委“两委”、安全生产领域10个专项办公室、自然灾害领域4个专项指挥部的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责和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等职能,明晰各部门职责边界。

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建立区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应急议事协调会议机制。建立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灾情报送、会商研判、预警发布、物资共享、联合处置等联动协同机制。加强与相邻区县协调联动,签订跨区域、跨流域应急联动协议,构建应急联动、协同指挥等工作机制,强化事故灾害信息和应急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制定驻区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办法,强化军地联动指挥、灾情通报和兵力需求对接,形成明确的指挥、协调和保障协同关系,提高协作能力和应急处置效能。

规范现场指挥决策。推进现场指挥部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制定现场指挥决策规范,提高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和指挥保障能力。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指挥官队伍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的职责边界,规范现场处置流程。

3.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清单和执法检查清单“三标合一”。推动风险隐患评估识别、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公共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应急物资储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灾情评估等相关标准的制定。

营造依法执法环境。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防止不合法不合理执法现象。健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效果评估和重大案件复核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推进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效果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严格追责问责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完善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制度,加大对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预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和灾害调查评估公开通报制度,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严格目标考核,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和自然灾害风险报告奖励制度。探索制定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人文关怀、表彰奖励政策。探索制对应急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政策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责任人同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压紧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压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压实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气象等部门的自然灾害防治主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职能职责。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责任模糊地带。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建设。持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围绕事故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开展大排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风险管控清单和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对单开展排查,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的关键作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各行业管理部门围绕自然灾害防控组织开展“走山走水”灾害排查。

紧盯隐患问题开展大整治。围绕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强化隐患问题整改技术支撑,科学制定整改技术方案。

扭住突出违法行为大执法。将务实开展检查执法作为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对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执法“清零”,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

(二)强化风险管控,增强事故灾害抵御能力

1.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

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推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风险管控责任。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在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行全过程实行风险管理。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准入前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条件的严禁准入。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和职业禁入。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矿山、危化、冶金等企业有序退出。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在全区范围开展洪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重点风险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区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

2.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强化风险和隐患信息动态监测。加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地震、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洪旱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监测网站点布局,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和信息化联动平台,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第三方服务的安全风险监测防控联动机制,实现风险精准化管控。

完善事故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提高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覆盖率达100%,中小河流预警覆盖率达85%灾害性天气监测分辨率达到5公里,暴雨过程预警准确率达92%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2小时发布,气象灾害高风险区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推动气象、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应急、公安、经信、住建、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区级涉灾部门制定相关灾害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健全事故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3.持续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严格落实新建农村公路“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既有生命防护工程隐患,持续建设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城区车行道道路平整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城区100余公里道路路面颠簸破损等病害突出问题,完善道路基本功能,提高道路舒适性和安全性。定期开展桥梁安全检测,对检测出的问题及时治理,确保桥梁检测率和病害整改率达到100%。逐步推行机非隔离,完善机非隔离设施配套建设,加强交通引导和执法监管,真正实现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分流通行。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管理系统运行使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和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市政消火栓与城市新(改)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实现全区范围的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100%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高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系统布局防洪减灾设施,统筹推进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市洪涝问题。加快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进全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新建森林火情智能监控系统。加强森林防火检查站、森林消防水池、防火阻隔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多灾统筹、提级扩能。

4.提升城市运行安全水平

开展以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基础设施、老旧人防工程、城市公共空间等为重点的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对城市道路、桥涵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采取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地质灾害等隐患整治。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严格落实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推动餐饮场所等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地下管线、醇基液体燃料、成品油、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渣土受纳场、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人防工程等城市敏感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推进各类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应对处置。依法打击城市违法建设、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开展城市内涝点整治专项行动,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有效提升排水防涝应急能力。

5.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城市运行安全。积极争取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落实城市运行各项安全要素。健全完善城市运行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细化明确城市公共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监管和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责任清单。围绕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基础设施、老旧人防工程、城市公共空间等重点,组织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排查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围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地下管线管廊、城市燃气、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渣土受纳场、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等重点,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台账、措施台账、应急预案台账。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各类平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应对处置,推进物联网、GIS、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古树名木)、城市水务、公共停车、城管执法、垃圾分类、内涝积水、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开发“城管大脑”,逐步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严厉打击城市违法建设、影响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对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使用“两违”建筑从事生产经营,属于淘汰类产业的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实施淘汰性关闭,强化城乡接合部搬迁、关闭企业的土地污染修复流转利用。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对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多部门或跨区域的,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执法成效。大力推进城市运行安全“大城众管”,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网格化管理。健全影响城市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健全城市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布局。

(2)交通运输安全。全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未按规定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路段不得通行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梁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清理整治“马路市场”。严格落实客货车一致性监管,依法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分步实施800公里以上道路班线客运退出客运市场或者转为包车客运。禁止设立乘客站立区的公交客车进入高速公路,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和公交客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严格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城市工程运输车和9座以上客运汽车安全监管,依法严查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农村地区通行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强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和储存危险货物行为。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推动部门共享相关数据,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管理。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整治“百吨王”,理顺信息传递层级,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全区统一的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

(3)建设施工安全。严格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强化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首要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对建设工程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建设单位加强危大工程过程管理,对Ⅲ、IV级安全风险组织安全专家开展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检查,强化建设单位在开展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严格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对危大工程建设施工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强化施工单位在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危大工程管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关键节点管控等进行动态监管,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建设施工领域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及招投标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强化火灾、爆炸、坍塌等重大事故风险管控,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多发事故风险管控。加强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4)矿山安全。加强关闭煤矿的属地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关闭煤矿井口周围20米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严禁在关闭煤矿井口周围20米范围内从事采矿、建设施工爆破、动火等作业,健全关闭煤矿井口的永久性警示标识。完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各类非煤矿山,严格控制规模和数量,实施非关停并转和整合重组,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绿色、智慧、规模化发展。强化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的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非煤矿山建设施工和生产运行的过程监管,严厉打击不按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开拓开采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以事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企业重点重大事故风险监测监控智能化系统和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严防地下矿山发生冒顶、透水、中毒窒息等事故,严防露天矿山发生滑坡、爆炸、爆破等,严防页岩气钻井平台发生井喷、火灾、倒塌等事故,严防页岩气集输管道发生泄漏及泄漏后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5)危险化学品安全。严格执行重庆市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门槛,严控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引入淘汰或落后危险化学品产能。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项目必须落户工业园区水江组团,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项目立项之前必须严格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查。推动装备陈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不符合布局规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搬迁、关闭及转产。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长江一、二级支流等河流的1公里范围内严禁布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并严格实施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周期性整体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安全风险评估周期为每三年一次评估。健全以事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企业重点重大事故风险监测监控智能化系统和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严防企业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运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实行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清单化管理,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收、运、处体系。健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设置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科学规划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布局,严格管控数量和储存规模,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企业保留现有8家且只减不增,烟花爆竹零售店允许最大数量为300家。

(6)工贸安全。开展园区外分散的“火、爆、毒”事故风险企业“搬、改、关”专项治理,推进“火、爆、毒”事故风险企业进入工业园区。持续开展粉尘涉爆、冶金煤气、高温熔融、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健全以事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企业重点重大事故风险监测监控智能化系统和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严防企业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对工贸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设备、储存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整治无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危险化学品超量、超范围储存等突出问题。

(7)消防安全。实施消防“生命通道”打通工程,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强化火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聚焦老旧小区古镇古街、家庭生产加工作坊、电动车、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火灾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通过区政府政务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全区各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信息互通,2021年全区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针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优化落实防控措施。

(8)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持续推动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全面排查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网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消除或监测监控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网泄漏可能进入的受限空间,严防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网泄漏并进入受限空间,2022年完成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领域突出系统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加快推进与市级城市管线“e呼通”平台、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城镇燃气管道信息管理平台之间数据共享,提高应急处置智能化水平。健全影响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的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强化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健全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实施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化推进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职责组织实施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素质教育。

(9)工业园等功能区安全。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以下简称“园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工业园区周期不超过三年的周期性整体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严格实施周期性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园区重点重大事故风险监测监控智能化系统和园区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严防园区发生火灾、爆炸等群死群伤事故。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高风险化工园区严禁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控改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园区一体化、封闭化管理,加快智慧园区建设,2022年全面建成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园区+企业+社会化服务”的模式,构建园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地区产业结构和各类园区的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园区布局,实施“关、搬、改”,降低产业安全风险和园区布局不合理形成的安全风险。生产、使用有毒气体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园区配套建设气防站。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量较大的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配套建设具有洗车、维修等功能的专用停车场。

(10)危险废物安全。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11)旅游安全。建立景区开放、恢复开放整体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严格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健全以事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景区重点重大事故风险监测监控智能化系统和景区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对高空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行监管,严防景区发生火灾、爆炸、地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旅游安全提示。

6.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

(1)地质地震灾害防治。全面推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避险撤离、工程治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有序实施避险移民搬迁。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以及景区做好本领域、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落实地灾评估及防范措施。建设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推动地灾防治装备现代化,配备无人机、边坡雷达、高速远程激光扫描仪、专用工程车辆等先进适用装备设备,大幅提升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能力。开展地震灾害隐患排查及治理,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实施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保障地震应急响应与处置,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

(2)洪旱灾害防治强化大中型水库、重点区域等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继续实施责任人公示制度,制定履职标准,做到培训全覆盖。重点开展全区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制订全区洪水风险区划图。加快防洪抗旱重大枢纽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治理、防洪排涝治理。

(3)森林火灾防治。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地区、农林结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疫木焚烧规定。每年至少开展2次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森林火灾督导检查。

(4)气象灾害防治。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利用重庆市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平台,提升本区风险管理能力。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实现气象灾害高风险区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完善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全媒体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提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提升灾害天气敏感行业预警管理水平,增强行业预警发布及响应实效。

(三)健全应急力量体系,提升救援处置能力

1.建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和“十有”建队标准,持续加强区、乡镇(街道)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制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职能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技能比武。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按照少而精的原则,打造尖刀和拳头力量。探索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2.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充分考区域特色、产业结构等因素,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构和布局。二级以上综合院、中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建设一支背囊化卫生应急快速小分队,备紧急学救援、突发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处置功能。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日常管理和应急调度机制。根据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持续完善救援人员配置和装备配备。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比。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应急救援技能水平和快速应能力,充分发挥在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骨干作用。

3.发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健全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大应急实训设施向社会应急力量开放共享力度,提供集中救援训练和力测评基础设施保障。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定期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加联合训练和演练。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激励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明确因应急救援导致伤亡的抚恤政策。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四)增强应急应对保障,形成应急响应合力

1.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区和乡镇(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依托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调查分析避难场所容纳能力和城区人口疏散安置需求,掌握救灾物资、医疗救护能力等需求,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布局,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公共设施提级扩能。

2.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健全应急预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和刚性要求。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推进应急预案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和智能化应用。

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强化预案编制过程中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推广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编制技术。修订完善区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园区、村居(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编制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到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修订率达到100%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制定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演练过程管理,推进应急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注重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发挥演练成果对应急预案的调整修复、改善提升作用。针对重大安全风险,定期组织综合性的、多部门联动的应急演练,在实战中锻炼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立足较大洪涝灾害、较大地质灾害、较大化工(页岩气)爆炸泄漏事故等典型情景,开展灾害模拟应急推演。

3.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国家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科学确定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并动态调整。鼓励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发展物资协议储备,提高协议存储比例。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社会责任储备建设,选择条件较好的企业纳入产能储备企业范围,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紧急生产、紧急采购机制,完善应急物资征用、更新、轮换的财政补偿和核销制度。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物资管理、储备、调运、回收、进退出保障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提升紧急运输能力。充分发挥铁路、公路、邮政快递、仓储配送的比较优势,完善多式联运应急物资投放模式,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开展应急物资配送。落实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健全应急优先通行机制。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推广运用高技术配送装备,支持危险地区、隔离区推广使用无人机、智能配送机器人、智能快递柜等,实现“无接触配送”。

4.加强灾后救助恢复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坚持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结合,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和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加大受灾群众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知晓度。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扎实做好救灾物资和救灾资金的拨付力度,有序开展倒房重建和公众责任险的赔付力度,减轻受灾群众的经济负担。

(五)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应急管理队伍结构,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构建结构合理、梯次完备、衔接有序的人才格局。加强应急系统人才交流,建立机关、基层双向挂职锻炼机制。拓宽应急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鼓励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

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职业培训转型升级,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突出应急管理主责主业。

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完善专家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制。健全区级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库,完善领域分类,规范专家选聘流程,健全管理、使用、考核、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技术服务、决策咨询、监督检查、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2.强化应急科技支撑

加强科技创新理论研究。制定应急科技发展扶持政策,鼓励加强应急管理前瞻性、基础性和原创性科学研究。鼓励相关企业、社会机构共同参与应急管理基础科学问题研究、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等方向的技术研发、设备研发和科技研发,集中攻坚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的科技水平。

强化科技成果应用。研究出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政策,支持研发和推广符合基层实际需要和储备需求的应急产品。组织应急产业领域的各类展会或现场会,搭建应急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平台,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3.提升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

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重点加强新型应急指挥通讯、智能无人救援、特种救援等方面的设备装备建设,持续加大适用技术装备配备力度,大力提升技术装备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全区专业消防队伍装备建设,针对各消防站辖区内城市火灾风险与其他害事故特点,优化消防车辆结构,按照性优、实用、轻便、高效的标准,完善多元化、专业化的消防装备。

实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执法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执法专业装备、个人防护装备以及制式服装等配备应用,强化执法用车保障,提高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

4.强化信息技术应用

利用市级应急资源平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入融合,为本应急管理部门、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提供涵盖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撑、政务管理、行政执法等业务领域的应用服务,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信息化的推广应用。

5.增强应急资金保障

健全应急救援资金保障机制,推动设立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保障处置突发事件被征用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等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调用的费用补偿。积极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部署实施自然灾害防治、灾后救助、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工作。

(六)加强社会共治,构建应急管理新格局

1.提升基层应急治理能力

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建立完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合理规划网格,匹配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提高基层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明确属地监管、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监管相关部门和网格员的工作任务,以村(居)为重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安全生产“吹哨人”和网格化管理制度。

完善基层群防群治机制。完善村(居)安全隐患和各灾种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开展乡村、社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快速排查和隐患快速处置能力,打通应急管理“神经末梢”。继续推动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建立社区、村、家庭的自救和互救体系。大力发展应急志愿服务,完善志愿者管理相关办法,保障志愿者权益、规范志愿者管理,进一步发挥应急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应急知识宣教、应急管理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2.完善宣传科普教育体系

构建应急知识全媒体传播格局。鼓励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大力拓展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和自媒体宣传渠道,开发具有应急文化特色的融合产品。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采取播放安全宣传及灾害警示片,解读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等多种方式,及时宣贯新政策、新法规、新动态。

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依托现有文化公园、旅游景点、紧急避难场所等,打造一批集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科普平台于一体的“应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周”“世界急救日”等为主要载体,共同推动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加强重点领域、特种作业等人员培训。强化重点领域、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重点领域、特种作业等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应急意识。加强基层网格员应急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强化“第一响应人”的意识与能力。

3.完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

构建多元应急管理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方面安全评估、风险监测、工程抢险、应急救援、灾情评估等社会化服务。推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以独立法人单位开展评价、评估、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制定政府购买应急管理服务指导目录。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发挥保险机构风险防控作用。探索发展巨灾保险,发挥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作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事故预防和赔偿保障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承保机构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管,提高承保机构在宣传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成效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与政府诚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与企业和企业有关负责人评先评优、知名度美誉度评价、资格资质管理、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挂钩。将安全生产、消防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拓宽安全产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全民参与安全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做好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准备工作。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以示范试点为引领,加快建设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乡镇(街道)和安全发展型城市,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四、重点工程

(一)风险监测预警工程

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022年底前完成全区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5类致灾因子调查,住建、城管、交通3类承灾体评估以及应急综合调查评估(18分工作机制)工作。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地震、洪水、地质灾害风险和重点隐患排查,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充分利用重庆市立体林火监测预警系统,通过卫星遥感、高山瞭望等方式加强监测;配合市地震局建成重庆市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南川基准站),优化站网运行维护和保障体系。加强气象、应急、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间的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共建共享,实时掌控灾害事故监测数据。

森林火灾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选择森林资源分布集中、生态区位重要、火源控制难度大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新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森林防火宣教设施、防火检查站、消防水池、防火阻隔建设。

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工程。依托防汛抗旱一张图暨态势分析系统,开展洪水、干旱、冰冻灾害相关风险的预测、应对和处置提供相应技术支撑,辅助应急决策,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与自然灾害的综合防控能力,重点提升水旱灾害频发时的调度、工程抢险、应急救援等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江河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体系、治涝工程、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智能气象协同观测系统建设。争取区财政与上级政策共同支持,进一步升级完善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暴雨灾害高风险区、天气系统上游区、高海拔地区等监测盲区的多要素自动气象站。

城区易涝点专项整治工程。开展城市内涝点整治专项行动,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率先完成主干道、立交下穿道、低洼地等区域整治,排水防涝应急能力建设有效提升。

(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利用好市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持续完善区级应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好区级应急指挥“枢纽”的指挥协调作用。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按照“十有”要求,打造一支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全天候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将乡镇(街道)综合应急、专职消防与基层民兵整合,加快乡镇(街道)“三位一体”应急救援力量整合,采取多种方式保障每个乡镇(街道)有一支不少于5人(重点乡镇不少10人)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基层单位“两站合一”应急救援力量,辖区内各村居、重点消防单位、重点企业、重点小区要建立一支不小于6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并实现两站功能合一。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程

根据灾害特点及抢险救援需要,全面建设区和乡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动态维护管理,全面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结合执法任务实际需求,为执法人员配备个体防护、执法保障、执法过程、测量侦检等设备以及行业专用等装备。

(四)智慧应急信息化工程

智慧应急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建设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和无线通信网;建设危化、非煤、工贸等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系统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事故灾害应急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智慧气象“四天”系统工程。紧扣重庆智慧气象天枢•智能探测系统、天资•智能预报系统、知天•智慧服务系统、御天•智慧防灾系统,落地本地化智慧气象业务体系,提升气象预报系统智能化水平。

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程。建设基于云架构的预警信息智能发布系统,实现全媒体快速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建设村级预警工作站。

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运行监测系统工程。搭建区级、企业级的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运行监测系统,开发企业风险评估分析模型。

建设施工智慧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开展“智能管理”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等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中的应用方式,优化完善现有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动建立智慧安全监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和区减灾委的作用,促进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目标责任

区政府有关部门是本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成立规划实施领导机构,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工程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聚焦工作重点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目标指标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三)注重规划衔接

做好本规划与国家、重庆市应急管理体系上位规划及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着重在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方面做好衔接,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随时掌握国家、市有关应急管理最新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要求,确保任务实施与相关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四)强化政策扶持

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统筹谋划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影响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快建立与应急管理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

(五)严格考核评估

区安委会、区减灾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测,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客观、科学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丰富监测评估方式,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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