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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7094320626/2024-00063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测预警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应急局
[ 发字文号 ]
南川汛指发〔2024〕11号
[ 标  题 ]
南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区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9-05
[ 发布日期 ]
2024-09-05
[ 有 效 性 ]

南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区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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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9417时,区气象部门发布《重要气象信息专报》,81-93日,我区出现晴热高温少雨时段,其中8月国家气象站平均气温28.9℃,较去年同期偏高2.8℃,较常年同期偏高2.7℃;降水总量30.6mm,较去年同期偏少84%,较常年同期偏少78%。城区有24天日最高气温超过35℃,其中12天日最高气温超过37℃。我区石莲、古花、太平等16个镇街22站最高气温超过40℃,最高气温42.1℃(洪塘村,2017时),目前已达中等强度气象干旱标准(任意连续3039天,日均降水量≤1.3毫米)。

根据预测,预计未来10天(93日至12日),我区仍将维持晴热高温天气,无明显系统性降水。经会商研判,按照《南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4951000分启动全区抗旱级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抗旱的严峻形势,切实落实抗旱责任制,准确把握高温旱情发展形势,强化统一指挥,立足抗大旱、抗长旱极端情况,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及早动手、广泛发动、综合施策,最大限度减少旱灾损失,全力保障正常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高度关注舆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心安定。

                     南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95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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