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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008682034F/2024-0004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南川府办〔2024〕13号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南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指导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发布日期 ]
2024-03-14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南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指导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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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2024年南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指导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8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南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膳食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对象

辖区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所有学校(详见附件)。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营养膳食专业知识培训。

1.建立学生营养膳食师资培训队伍。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建全区学生营养膳食师资培训队伍,师资培训队伍人员以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食品营养相关专业人员为主,每年参加市卫生健康委(或市疾控中心)及其它专业机构组织的专项培训不少于1次。

2.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学校的相关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组织营养膳食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二)制定营养膳食管理技术指南。

以《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17)及其它营养相关标准为依据,制定适合本地区的膳食营养指南。

1.基本要求

1)为学生提供不少于两荤、两素、一汤、一主食的完整午餐。

2在学校大力推广使用学生电子营养师(免费),参照《学生餐营养指南》(WS/T 554—2017)等标准,结合当地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制定学生餐所需食物种类及日均数量指标。

3各学校应在校内醒目的公示栏定期公示周带量食谱,严格按公示的带量食谱品类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

4供餐食品应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畜禽肉蛋奶类食品、新鲜蔬菜水果和谷薯类食品等,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高糖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

5大米需符合《大米》(GB1354)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二级及以上标准;面粉符合《小麦粉》(GB1355)相关要求;食用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相关要求;肉猪肉宜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同时应符合《猪肉等级规格》NY/T1759规定;干副食应选用具有合法资质供货商提供的检验合格且感官正常的干副食;蔬菜严禁使用“坝脚菜、边角菜”等劣质和腐烂变质蔬菜,不宜长期使用土豆、南瓜、冬瓜等单一品类蔬菜,不宜过多库存西红柿等易变质的蔬菜,不得使用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

2.南川区学生营养膳食指南(见手册)

(三)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现场指导。

依托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对师生、家长开展食品安全、营养科普、反对餐饮浪费教育,引导学生不偏食、不挑食、不暴饮暴食。区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每季度发布1期以学生营养与健康相关内容为主题的健康科普短视频。

开展以学生膳食营养为主题的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并结合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学校落实学生营养膳食工作的现场指导。

(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工作。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疾控中心按照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每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结合地方实际试点开展学生营养餐涉及食品、相关食材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并将风险监测与评估结果应用到营养膳食指导工作中。

2.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在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试点开展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安排部署的一项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市级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

区政府督促协调确保营养膳食指导方案顺利实施。区教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开展营养健康教育、膳食指导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区卫生健康委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膳食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膳食指导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

(三)强化工作信息互通,注重监测结果应用。

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及时互通工作信息,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定期综合分析当地监测数据,形成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卫生健康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主要监测结果反馈监测学校;学校应向学生家长反馈主要监测结果,督促存在健康风险的学生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和评估

附件:南川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名单

附件

2020年以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名单

51所学校(校区)

中学:南川一中(初中部)、南川三中(初中部)、水江中学(初中部)、大有中学、小河中学、鸣玉中学、文凤中学、东胜中学、北固中学、

小学:东胜小学、北固小学、水江镇中心校、水江镇宁江小学(含青龙、双溪、骑龙校区)、水江镇大桥小学、中桥乡中心校、石墙镇中心校、楠竹山镇中心校、山王坪镇中心校、文凤小学、丁家嘴小学、三泉镇中心校、马嘴实验学校、金山镇中心校(含头渡、德隆校区)、大有镇中心校(含庆元、古花、合溪校区)、沿塘小学、南平镇中心校(含石莲、岭坝校区)、神童镇中心校、兴隆镇中心校、福寿镇中心校、大观镇中心校(含河图、木凉校区)、黎香湖镇中心校、乾丰镇中心校、太平场镇中心校、白沙镇中心校、鸣玉镇中心校(含峰岩、民主、冷水校区)、石溪镇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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