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森林防火封山的通告
南川府告〔2024〕16号
当前,我区正经历连晴高温天气,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森林火险持续红色预警。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本通告。
一、封山时间
2024年8月23日至森林火险红色预警解除时为止。
二、封山区域
(一)南川区范围内由区政府划定的集中连片林区(详见南川区森林防火封山通告区域图)。
(二)各乡镇(街道)可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对达到封山条件林区发布封山通告,并严格管控。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购房业主正常生产生活居住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对本通告发布前已进入封山区域的非原住民,需尽快劝离,原则上只出不进。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易发生森林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一码通”,上交一切火源,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加大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力度,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通告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或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灾举报(报警)电话:110(公安机关)、023-71646119(区应急局、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23-71647699(区林业局)。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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