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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008682034F/2025-00015
[ 主题分类 ]
项目申报;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南川府办〔2025〕12号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空间用地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发布日期 ]
2025-03-14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空间用地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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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南川区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空间用地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226

此件公开发布


南川区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空间用地

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切实解决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与既定相关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之间的矛盾,全力保障服务各类重点项目用地,引导项目规范高效建设,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生,根据相关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督察发现的我区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兼顾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协调好城市与乡村的关系,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把握好刚性与弹性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主动服务指导,切实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要素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提前介入机制。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招商投资局、区林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加强工作联系,建立横向沟通工作机制。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主动联系项目业主收集项目拟占地具体位置,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单位审查是否符合三区三线”管控及其他相关用地要求选址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范围等禁止和限制建设区域,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对选址不符合要求的,指导项目重新开展选址,提高选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因项目选址不当造成损失。

2.多跨协同机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选址的指导和合规性审查,及时出具项目选址的合规性审查意见,作为项目业主向区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备案、核准的要件之一。同时,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区属国有企业在组织项目验收时,要将项目取得合法规划用地手续作为项目验收、最后一笔资金拨付的条件之一。

3.跟踪指导机制。项目通过区发展改革委立项、备案、核准审查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立即落实专人,根据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征(转)用、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一事一议”等用地保障方式,组织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金佛山管委会、金佛山管理中心、涉及乡镇(街道)等单位,梳理形成“一项目一环节一清单”,按照清单开展精准指导。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对方案作优化调整的,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涉及乡镇(街道)及时组织指导论证并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不形成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

(二)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空间需求动态信息库

1.适时收集项目空间需求。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上门服务的方式,组织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委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委水利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区卫生健康委、区招商投资局、区林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及区属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召开建设项目空间需求征集会,滚动收集全区未5年有空间需求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需要完善规划用地手续的先行用地或违法用地项目。

2.分类落实空间需求。对收集到的项目,对照国土空间分区规划进行分类处置,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空间需求动态信息库。按照“不需要用地的项目、选址符合规划的项目、选址不符合规划但建设在即的项目、选址不符合规划且建设时间在下一轮规划调整修编之后的项目、无法确定具体选址且建设时间在下一轮规划调整修编之后的项目”划分五类建设项目清单,结合项目实际制定“规划—用地—审批—监管”精细化工作措施。

(三)严防新增违法用地行为

建立违法用地举报有奖制度,设立违法用地公开举报电话023-71422174),首次提供违法用地线索并经核查属实的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奖励。对存在法占地面积大、破坏耕地严重、虚假整改等恶劣情形的,通过南川发布微信公众号、南川报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果。对年度新增违法用地和存量违法用地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金佛山管委会、金佛山管理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二)强化沟通协调。专班办公室根据项目完善规划用地手续中遇到的问题,适时组织涉及单位、乡镇(街道)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三)加强工作监督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年度新增违法用地和存量违法用地整改情况一并纳入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评价,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考核评价。对失职渎职导致违法占地面积大、破坏耕地严重、存在虚假整改等恶劣情形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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