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南川府发〔2020〕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交通和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的通知》(渝司发〔2020〕17号)要求,区政府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研究,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废止《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5﹞86号)、《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推行“公交IC卡”服务的通告》(南川府发〔2012〕38号)、《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公交免费出行的通告》 (南川府告〔2018〕17号)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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