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川区推进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川府办发〔2024〕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南川区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南川区推进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文件精神,结合南川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紧扣全区“1343”总体思路,围绕建设农业强区,锚定将现代农业打造成区域经济重要增长极目标,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整合涉农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通用服务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有效衔接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2024年,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分别在南川区组建区农合联1个,在大观镇、水江镇、鸣玉镇、金山镇、大有镇、南平镇、西城街道组建农合联7个,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200个,建成为农服务中心7个,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27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46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8亿元。
到2027年,全区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全面覆盖、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全区组建农合联11个,包括:区级农合联1个、乡镇(街道)级农合联7个、产业农合联3个,建成为农服务中心8个,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47家,农村流通网点147家,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300个以上,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54万亩次,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16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1.规范组建农合联。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建兼具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区域农合联和产业农合联。区域农合联按照区、乡镇(街道)分级组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区农合联在已成立的南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基础上组建,会员包括区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涉农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乡镇(街道)农合联由区供销合作社统筹组建,会员包括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产业农合联围绕南川区优势特色产业,按照“一业一联”方式,由区供销合作社统筹组建,会员包括同类农业产业链上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到2027年,全区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过30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2.建好建强服务载体。建设区、乡镇(街道)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区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开展需求调查、供给调剂、农技培训、产销对接、财务代账等综合服务。同时,承接市农合联服务资源,统筹全区涉农服务资源,推动为农服务要素双向流动。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以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组织农合联会员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事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农村金融、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
3.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农合联章程,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区农合联会长可由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兼任,乡镇(街道)农合联会长可由牵头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兼任,会长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各级农合联秘书处设在各级为农服务中心,负责农合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指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行。各级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入驻为农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金融代办等服务。
4.分类完善服务功能。区域农合联统筹政府、社会、企业、农民等各方面涉农要素资源,推动区域内各类主体横向联合,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实施工作。区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能;乡镇(街道)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产业农合联主要推动产业链上各类主体纵向联合,开展农资专供、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品牌运营等专业性服务,与区域农合联的通用性服务共同形成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相结合的为农服务体系。
(二)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5.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引进培育一批新农人,领办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帮助农民融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采取“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46家、农村综合服务社101家,为农户提供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农产品销售、快递物流等服务,鼓励社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合作,通过投资、参股等方式培育“强村公司”,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增收。支持区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规范财务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会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
6.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区、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上下贯通,并与农村综合服务社连接,形成“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服务进村入户,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区供销合作社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农技推广等农业生产服务。
7.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适合属地片区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农艺等专业化服务队,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整村连片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组织产业农合联参与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培育“重庆智慧农服”等农业服务品牌。
(三)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8.推动流通设施共建。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县域统筹,加强区、乡镇、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支持农合联会员承建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冷链仓储、集采集配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有条件的镇街,对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和管护。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争取通过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培育一个带动性强的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一个农产品市场、建设一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9.推动流通渠道共用。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主体联合合作,整合农村流通服务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双向流通网络,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区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拓展乡镇站点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增设寄递物流功能。增强上接区、下联村的集散中转服务能力。支持农村综合服务社拓展生产生活服务功能,打造“一站式”村级站点147个。
10.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金佛山”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推动南川特色农产品入驻“村村旺”等本土农村电商平台,鼓励农合联会员参与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增加“金佛山”区域公用品牌曝光度。推广“电商+基地农业”模式,持续做靓南川“大金佛山178环山时令风物”品牌直播电商品牌影响力。
11.强化重要物资保供。提高农合联服务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能力,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贯彻落实市级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继续用好化肥贴息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建设,完善重要节点和粮油主产乡镇(街道)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四)创新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12.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在全区推广农民合作社信用评价服务工作试点经验。推广应用农村信用大数据平台,推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加强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为农合联生产经营类会员精准画像、信用评级、匹配产品。支持农合联与市级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信用评价服务。探索建立农合联会员互评机制,逐步实现会员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提升授信、用信比例。推进“整村授信”,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
13.创新涉农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力度。聚焦特色农业产业,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探索禽畜活体、养殖圈舍抵押贷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农合联会员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和农合联合作,推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丰富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银行机构服务协同,丰富“银行+担保”“银行+保险”“弱担保”等信贷品类。
14.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各级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五)着力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15.建设数字农合联。将“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农合联。提升农合联数字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等进行全程数字化“建档画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川区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管理、研究部署、联席会商、督导检查等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供销合作社,由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三位一体”改革的主体责任,将“三位一体”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区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履行好具体牵头职责,建立统筹管理、联席会商的运行机制,抓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分解细化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建立协同配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将“三位一体”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加强政策支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区农业农村委要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将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区商务委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区税务局要对农合联成员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区人力社保局要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区融媒体中心要做好“三位一体”改革相关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规资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南川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南川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 作 任 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
规范组建农合联 |
在已成立的南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基础上组建区农合联,依托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组建乡镇(街道)农合联7个,围绕南川区优势特色产业,按照“一业一联”组建产业农合联3个,发展会员单位30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4年12月底前组建区级农合联1个,乡镇(街道)农合联7个,发展会员单位200个;2027年12月底前累计组建区级农合联1个,乡镇(街道)农合联7个,产业农合联3个,累计发展会员单位300个。 |
2 |
建好建强服务载体 |
依托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区为农服务中心,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7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4年12月底前累计建成为农服务中心7个(包含区级为农服务中心1个,乡镇为农服务中心6个);2025年12月底前累计建设为农服务中心8个(包含区级为农服务中心1个,乡镇为农服务中心7个)。 | |
3 |
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 作 |
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 |
采取“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46家、农村综合服务社101家。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
2024年12月底前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46家、农村综合服务社101家。 |
4 |
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家。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市场监管局 |
2024年12月底前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2025年12月底前累计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家;2027年12月底前累计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家。 | ||
5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6 |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推动形成“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7 |
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个,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2家。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5年12月底前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1家。2026年12月底前累计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个,累计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2家。 | ||
8 |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 |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统筹用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54万亩次。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
各乡镇(街道)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27万亩次;2025年完成36万亩次;2026年完成45万亩次;2027年完成54万亩次。 | |
9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适合属地片区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10 |
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
推动流通设施共 建 |
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区、乡镇、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 |
区商务委 |
区交通运输委、区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11 |
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力争通过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培育1个带动性强的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1个农产品市场、建设1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12 |
推动流通渠道共 用 |
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范围,打造日用品下乡、农产品出村进城“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147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商务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7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 |
13 |
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支持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增设寄递物流功能。 |
区交通运输委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14 |
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 |
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金佛山”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增加“金佛山”区域公用品牌曝光度。推广“电商+基地农业”模式,持续做靓南川“大金佛山178环山时令风物”品牌直播电商品牌影响力。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15 |
鼓励农合联会员参与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16 |
强化重要物资保 供 |
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储备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建立与市、区粮油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联动机制。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 |
长期坚持。 | |
17 |
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完善重要节点和粮油主产区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18 |
贯彻落实市级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19 |
创新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 动 |
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 |
推进“整村授信”。 |
人行巴南分行 |
南川金融监管支局 |
长期坚持。 |
20 |
支持农合联与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农户以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 |
人行巴南分行 |
南川金融监管支局 |
长期坚持。 | ||
21 |
创新涉农信贷产品 |
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产业农合联,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16亿元。 |
人行巴南分行 |
区供销合作社 |
2024年12月底前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8亿元;2025年撬动10亿元;2026年撬动13亿元;2027年撬动16亿元。 | |
22 |
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推动农合联龙头会员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 |
人行巴南分行 |
区供销合作社 |
长期坚持。 | ||
23 |
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 |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 |
人行巴南分行 |
南川金融监管支局、区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24 |
着力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
建设数字农合联 |
将“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等进行全程数字化“建档画像”。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
长期坚持。 |
25 |
保障措 施 |
加强政策支持 |
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财政局、区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26 |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
区财政局 |
区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27 |
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28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29 |
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
区商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30 |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
区商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31 |
将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
32 |
做好“三位一体”改革相关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区融媒体中心 |
区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