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管理的通知
南川发改委发〔2021〕553号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关于合同订立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应当按时公示合同签订信息,公示的合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五项必要信息。
从即日起,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后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应当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经盖章的《合同订立信息公示表》,由区交易中心负责上传至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附件:合同订立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川区合同订立信息公示表
项目信息 |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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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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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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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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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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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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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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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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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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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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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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