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十项规定的通知
南川教发〔2021〕66号
各中小学、教育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十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十项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加强“五项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学校要按照2012年《重庆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严格执行体育课、艺术课(音乐、美术)每周各3课时的底线标准。课程辅助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按课程计划落实到位。任何学校不得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二、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加强睡眠管理
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20,中学不得早于8:00。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统一组织学生上早自习、午自习,严禁强迫走读学生上晚自习。寄宿制初中在确保学生足够睡眠的前提下,工作日晚上可开设不超过2课时的晚自习,不得在晚自习时间上新课或集体辅导。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
三、提高课堂效率,落实跟踪问课
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聚焦课堂,以“基于标准的教学”为核心,按《南川区课堂教学改革问课方案暨课改实验(先锋)学校课堂教学改革办法》(南川教发〔2021〕40号)精神,落实南川区课堂教学改革“四步十问”,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课堂教学研究,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树立“目标先于内容”“评价先于任务”的课堂理念,遵循“大单元、情境化、过程化、问题化”的原则,紧扣“目标导向、任务驱动、情境体验、真实探究、展示交流”的课堂要求,提升学生课堂学习效率。
四、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总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七至九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总量控制在90分钟以内。作业设计要立足学习目标,体现教、学、评的一致性,不断优化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切实履行合理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及反馈指导的职责。针对性使用激励性评语、等级评定等批改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五、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
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准确把握考试功能,充分发挥考试效能,科学合理安排考试,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切实提高命题质量,严禁超标、超进度命题。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安排一次期中考试,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各校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组织考试。积极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师生对话、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学业考评,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学业考评。
六、保证学生足够的课间、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要利用好音乐、美术、科技、劳作、图书(阅览)及实验室等各种功能室和体育场馆,在大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劳动实践、礼仪训练等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学校要积极主动为学生组织适宜的研学旅行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七、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学校要发挥教师的教学能动性和教材的核心作用,学校为学生推荐征订教辅材料必须严格执行坚持“一科一辅、自愿征订”原则,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所有课外读物推荐必须来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由学科教师负责初选,学科组负责审读,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区教委基教科备案。所有教辅材料只能由新华书店统一配送或代购。
八、做好“两大全员行动”,加强体质健康管理
学校每年举办一次全体学生参与的运动会(体育节)、艺术节,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班级器乐、儿童歌舞剧等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都享有展示特长和才华的机会,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推行体育家庭作业,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做好视力、肥胖等体质健康监测。
九、优化课后服务
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落实“双减”工作任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水平,各学校不得因课后服务随意调整作息时间,不得占用午休时间开展课后服务,城区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积极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艺术、体育、阅读、手工、书法、科普、心理健康、劳动体验等特色课程,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严格按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不得随意调整课时,变相多计收课后服务费用,所有课后服务收费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十、坚持素质教育评价导向
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不得以升学率、学科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炒作、宣传学校升学率。学生的学期、学年成绩实行“等级+评语”评价。各类评价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目标,利用体育健康、艺术水平、科学素养、劳动实践、学业水平等指标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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