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川民发〔202218

 

各乡镇(街道)事务办,各社会养老机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重庆市民政局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2227的指示精神,现将《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横幅标语

            2.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3.南川区民政局民政服务机构燃气风险隐患排查表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2022130日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64号)《重庆市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156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控大事故、防大灾害,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规范民政服务机构燃气使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100%完成整治到2022年底,全民政领域燃气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

1.加强公众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燃气安全宣传平台,丰富宣传内容,利用公告栏、物业广告、横幅等渠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并制定宣传横幅(附件1),于215日之前反馈横幅照片到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进一步深化挂牌公示

2.落实公示牌动态管理。完善燃气使用管理机构重大风险点(源)清单、重大隐患清单、特殊用气场所清单,对照安全责任公示挂牌要求,建立安全责任公示牌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明确执行挂牌、摘牌程序,更新挂牌清单(附件2),于220日之前制作公示牌反馈照片到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

3各单位要建立本辖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用户清单并动态更新。要积极协调燃气公司,共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附件3),于每月25日之前反馈到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4.深化排查使用燃气的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以使用天然气的民政服务机构为重点,积极协调联系燃气经营企业、物业单位全面排查机构的燃气管道、调压箱(柜、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等部位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机构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四)进一步深化技防物防

5.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要求,以民政服务机构为重点,加大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推广普及力度,2022年年底前完成安全装置安装,强化安全装置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五)进一步深化检查执法

6.全面整顿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全市民政领域在建工程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安全责任制,严禁使用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单位承揽燃气工程;杜绝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燃气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和清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7.全面整顿燃气具和燃气安全装置采买秩序。全市民政机关和民政服务机构要牢牢把住招标采购关口,严禁购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六)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

8.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主动取得应急部门支持,制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开展专业化、针对性强的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22月中旬)。各单位对照《重庆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各单位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深化排查20222月至3月底)。深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本单位民政领域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224月至10月底)。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按五定原则立查立改,通过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等手段方法,要立查立改,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11月至12月底)。强化措施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年安全工作统一安排,采取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措施,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环境。要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执法。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任务,组织力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跟踪检查责。要对燃气使用、建设、运行等环节,以及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民政局要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严肃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报送单位: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15683773251;邮箱:2425300350@qq.com

 

 附件1

横幅标语

 

1.燃气严把关,安全零距离

2.多一点燃气安全,少一点安全隐患

3.不准自行接装、改装燃气设施

4.燃气要安全,阀门把关严

 

 附件2

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用气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供气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气源种类

c管道天然气 c瓶装液化气

供气协议

c       c

 

供气企业安检表

 

安检时间

     

c     c

安检时间

     

 

安检时间

     

月份

自查人员签字

月份

自查人员签字

月份

自查人员签字

1

 

5

 

9

 

2

 

6

 

10

 

3

 

7

 

11

 

4

 

8

 

12

 

医疗电话

 

消防电话

 

 

 附件3

 

 

南川区民政局民政服务机构燃气风险隐患排查表

序号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现隐患

整改情况

复查人员

备注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发布

南川慢直播

微信

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

适老版

我要留言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审计局 重庆市南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统计局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 重庆市南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重庆市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太平场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乾丰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河图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木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福寿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骑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中桥乡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古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大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三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山王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