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川民发〔2022〕18号
各乡镇(街道)事务办,各社会养老机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重庆市民政局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22〕27号的指示精神,现将《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横幅标语
2.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3.南川区民政局民政服务机构燃气风险隐患排查表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64号)、《重庆市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156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控大事故、防大灾害”,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规范民政服务机构燃气使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100%完成整治到2022年底,全区民政领域燃气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
1.加强公众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燃气安全宣传平台,丰富宣传内容,利用公告栏、物业广告、横幅等渠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并制定宣传横幅(附件1),于2月15日之前反馈横幅照片到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进一步深化挂牌公示
2.落实公示牌动态管理。完善燃气使用管理机构重大风险点(源)清单、重大隐患清单、特殊用气场所清单,对照安全责任公示挂牌要求,建立安全责任公示牌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明确执行挂牌、摘牌程序,更新挂牌清单(附件2),于2月20日之前制作公示牌反馈照片到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
3.各单位要建立本辖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用户清单并动态更新。要积极协调燃气公司,共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附件3),于每月25日之前反馈到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4.深化排查使用燃气的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以使用天然气的民政服务机构为重点,积极协调联系燃气经营企业、物业单位全面排查机构的燃气管道、调压箱(柜、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等部位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机构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四)进一步深化技防物防
5.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要求,以民政服务机构为重点,加大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推广普及力度,2022年年底前完成安全装置安装,强化安全装置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五)进一步深化检查执法
6.全面整顿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全市民政领域在建工程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安全责任制,严禁使用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单位承揽燃气工程;杜绝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燃气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和清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7.全面整顿燃气具和燃气安全装置采买秩序。全市民政机关和民政服务机构要牢牢把住招标采购关口,严禁购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六)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
8.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主动取得应急部门支持,制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开展专业化、针对性强的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养老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2月中旬)。各单位对照《重庆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各单位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深化排查(2022年2月至3月底)。深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本单位民政领域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底)。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按“五定”原则立查立改,通过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等手段方法,要立查立改,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底)。强化措施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年安全工作统一安排,采取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措施,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环境。要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执法。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任务,组织力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跟踪检查责。要对燃气使用、建设、运行等环节,以及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民政局要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严肃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报送单位: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15683773251;邮箱:2425300350@qq.com。
附件1
横幅标语
1.燃气严把关,安全零距离
2.多一点燃气安全,少一点安全隐患
3.不准自行接装、改装燃气设施
4.燃气要安全,阀门把关严
附件2
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用气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供气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气源种类 |
c管道天然气 c瓶装液化气 |
供气协议 |
c是 c否 | ||||
供气企业安检表 |
|
安检时间 |
年 月 日 | ||||
c有 c无 |
安检时间 |
年 月 日 | |||||
|
安检时间 |
年 月 日 | |||||
月份 |
自查人员签字 |
月份 |
自查人员签字 |
月份 |
自查人员签字 | ||
1 |
|
5 |
|
9 |
| ||
2 |
|
6 |
|
10 |
| ||
3 |
|
7 |
|
11 |
| ||
4 |
|
8 |
|
12 |
| ||
医疗电话 |
|
消防电话 |
|
附件3
南川区民政局民政服务机构燃气风险隐患排查表 | ||||||||
序号 |
检查单位 |
检查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发现隐患 |
整改情况 |
复查人员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