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控大事故、防大灾害”,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规范全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使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64号)、《重庆市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156号)有关要求,以及《重庆市民政局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22〕27号)的指示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全区民政服务机构,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100%完成整治。到2022年底,全区民政领域燃气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公众宣传教育。二是要深化挂牌公示,落实公示牌动态管理。三是要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建立本辖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用户清单并动态更新,深化排查使用燃气的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四是要进一步深化技防物防,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五是要进一步深化检查执法,全面整顿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顿燃气具和燃气安全装置采买秩序。六是要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2月中旬)。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各单位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深化排查(2022年2月至3月底)。建立健全本单位民政领域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底)。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按“五定”原则立查立改,通过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等手段方法,要立查立改。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底)。强化措施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执法。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跟踪检查责。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民政局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严肃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报送单位: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15683773251;邮箱:24253003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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