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水江府发〔2026〕18号
镇级有关部门、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江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江府发〔2021〕28号)予以废止。
废止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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