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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736573856B/2024-00159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农业农村委
[ 发字文号 ]
南川农委函〔2024〕153号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函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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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农业农村委王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第4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舌尖上的消费安全,对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更是体现高农业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需要。因此,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其监管就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近年来,我区虽然采取多措发力,强化对农产品的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为市民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优质农产品,但因农产品生产点多面广,在监管机制、监管人员、监管经费等方面仍需完善和加大投入,做到对农产品安全监管有机构、有人员、有充足经费,确保对其监管无缝衔接,确保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和稳定供应。目前,我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发展稳中向好。

一、结合职责,落实责任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政同责,我委强化食安党建统领和食安为民理念,实行食安党政同责,以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名义印发并明确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人为食安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食安主要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食安直接责任人,对食安领导重视、食安监管责任落实起到了促进。二是构建监管体系,构建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农产品(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农安质量安全体系。我委在区级建立了相关事业单位为食安监管的技术支撑,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为行政监管支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执法监管支撑的三大体系队伍。乡镇(街道)则建立了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监管网格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解决农安宣传、主体巡查、用药指导、抽样检测等问题。三是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主体则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主体内部质量控制、建立企业内检员制度,推进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源头承诺达标合格有保障、质量安全可追溯。只有做到责任落实,才能做到监管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方能构建起农产品源头规范生产,规范流通经营秩序,方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监管,社会共治的问题

一是强化知识宣培,食安知识的普及是构建全民食安意识和共同参与监管的基础,也是推进食安监管工作不断改进和促进食安提高的基础。为此,我委每年都会采取进乡镇、进社区、进院坝、进农家、进重点企业,采取发挂图、宣传单、明白纸、举办培训班,以及南川农安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名录》《禁限用兽药名录》等食安知识宣传培训,社会公众对农安知识的认识不断提高、融入参与食安监督的主动性不断增强。二是实行绿色种养,在种植养殖上,我委制订了35个食用农产品规范种养地方行业标准,通过推广配方肥(饲料)、有机肥(饲料)、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绿肥栽培、稻鱼养殖、种植抗病品种等技术,农(兽)药使用量减少0.1%、化肥使用量减少0.3%以上,实现规范、绿色种植养殖。三是追溯监管提质,我委每年初向委属单位、科室下达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安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生产经营等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安全巡检任务。在南城街道、南平镇、金山镇、大观镇、石溪镇开展以点带面试行智慧大数据监管,实现农安监管的可视化、数据化、实适化、可追溯化。同时,我委率先在全市建起重庆市南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南川农安微信公众号,将我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及生产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等追溯信息,实行三码合一,实现消费可通过农产品信息一码即可对进入系统的120余家主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农产品规范生产及安全情况进行查询,既展示了生产经营主体形象,又给消费者提供了安全消费信息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每年对食品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的产品,随机抽样50000余个次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9.8%以上,推动了食用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实现了以检促质。四是实现达标带动,我委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等制度规范、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化标准化生产、达标食用农产品合格承诺、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出现了一批像冬水田金佛山贡米”“冬水田尖尖米”“金佛山牌南川米”“南川鸡”“南川中蜂等品牌,实现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上市产品10000余吨,品牌认证农产品生产规模100万亩、产量30多万吨、畜禽500多万头只。

三、加大执法,营造秩序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法监管,我委加大对涉及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上违法使用禁限用投入品、农(兽)药留超标、未按休药期销售等行为打击,震慑了行为人,营造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秩序。2024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商户、农产品种殖基地及中小学校共157个次,开展农药监督抽样20批次、农产品监督抽样11批次,对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进行检查全覆盖。二是强化案件办理,通过春雷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豇豆农残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的推进,办理案件8件,结案6件,共计罚款3.216万元。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加强同市场监管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通报案源或违法线索,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情报交流共享机制。2024年以来,已办理行刑衔接相关案件1件,与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检查1次、与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2次、与检察院开展联合检查1次,正在编制《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种子经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的方案》《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药经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的方案》,并着手开展相关行动。

此答复函已经黎贵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并反馈到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6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舒  畅,联系电话:1772318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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