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主要渠道,是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入园需求的重要保障。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2019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重庆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39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2019年4月,我区对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开展了调查摸底,召开内部专题会议研究论证,在广泛征求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方案送审稿,经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开发布。
二、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指示要求,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办好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一是解决规划、建设不到位问题。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规划或规划不足,或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求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解决配建问题。
二是解决移交不到位问题。针对小区配套园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在建成后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的限期移交,已挪作他用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关部门要尽快为移交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和资产登记手续。
三是解决不普惠的问题。对于已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的幼儿园,必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办成公办园的,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加强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并做好扶持与动态监管工作。
三、整改必须“一事一议”“一园一案”
区政府根据前期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
《实施方案》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列出了时间表,开展了摸底排查,明确每一所幼儿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就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分析整理,按要求分时段完成全面整改。
四、工作实效的保障举措
一是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部门按期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二是落实治理责任分工。区级相关部门要在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治理工作保障。相关部门要按照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要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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