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近日,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川府办发〔2019〕33号),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这项工作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他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时强调,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垃圾综合处理需要全民参与。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2019年6月20日,市政府在九龙坡区组织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潘毅琴副市长指出:小垃圾,大民生。重庆作为国家确定的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垃圾分类工作要走在西部的前列,要发挥示范作用。
2019年7月2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要求2019年所有区县城市建成区、建制乡镇政府所在地都要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通过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
2019年7月12日,十四届区委第83次常委会上,丁中平书记指出:南川的垃圾分类要处于全重庆中偏上水平。2019年7月4日,在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上,张兴益区长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南川实际,我局根据8月20日朱高云常委、罗弟杰副区长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结合乡镇和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后,编制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于2019年9月4日,在区政府第 7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公开发布。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城市建成区、建制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建成区内35%的街道、37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2个垃圾分类示范街道、37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其余乡镇(街道)印发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并选择一批社区、小区、行政村等进行试点示范。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医疗、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餐饮企业、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50%的街道、50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2个及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50个及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2年,基本建成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以街道为单元开展示范,到2021年,将西城街道、南城街道、东城街道的城市建成区全面建设为分类示范片区。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延伸,实现全域覆盖,2019年建成分类示范村37个、2020年达到50个。
(二)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
(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各类群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等志愿服务活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
(五)完善简便易行分类投放方式。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法,引导居民在家中分类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桶,并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投放点,鼓励居民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具备条件的可单独投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就地堆肥、沤肥、还田处理。
(六)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布局,公示收集站点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桶(房、站)等。
(七)防止分类运输“先分后混”。按照辖区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强化运输环节管理,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单位要做好与垃圾收运单位的衔接;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兜底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八)提高适应分类处理的能力。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统一运往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处置,禁止利用餐厨垃圾违规饲喂生猪,其他垃圾进行集中卫生填埋(綦江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用后统一运往綦江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有害垃圾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主要体现强化组织领导、党建引领、分类指导、督查评价上,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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