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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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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0年6月—2020年10月,全国多地发生多起农房倒塌事件,导致多人死亡。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2020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有效开展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南川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本行政区域(城镇规划建成区除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

(二)排查录入

1.重点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开展摸底调查,2021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同步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同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此项工作在202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房屋整治

1.重点整治。各乡镇(街道)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202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2.全面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三、涉及群体

本行政区域(城镇规划建成区除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业主。

四、经办时间和办理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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