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特色消费集聚区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21-07-13

字号:
分享:
打印:

一、背景依据

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9〕30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21号)文件精神,2020年1月9日,康平副区长组织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和区金佛山管委会专题研究,由区商务委牵头制定了《南川区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初稿,并分别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最终形成此送审稿。送审稿经2020年南川区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2日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对标一流消费城市,通过政府发挥规划布局、制度保障、政策供给、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实施消费集聚区打造、消费品牌集聚、区域品牌提档升级、特色服务消费提升、消费融合创新、会展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提升、消费环境优化、对外交流合作深化、消费营销推广等十大工程,促进商业与工业、旅游、文化、体育、金融等产业融合,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产业特色,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消费集聚区,更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

(二)核心举措

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度假目的地、世界山地户外运动基地、重庆南向大通道重要节点城市、渝南黔北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特色消费集聚区。到2022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20亿元。到2025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00亿元。

(三)适用对象

本实施意见的适用对象为相关职能部门、平台公司及企业协会。


附件下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展开菜单

南川慢直播

智能机器人

微信

我要留言

适老版

收起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我要写信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1190010 ICP备案:渝ICP备11000302号-1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500119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