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3月,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印发《南川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方案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成效,建立健全机制体制,提高辖区居民分类意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
二、文件适用对象
各相关部门、街镇、各园区管委会、集团公司,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区级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行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宣传动员、分类设施、监督管理全覆盖;推行生态设计、绿色办公、净菜上市,减少过度包装,践行“光盘行动”等,推动源头减量;加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二)努力推动习惯养成。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职人员及其家庭在日常生活中要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动全社会参与;切实从校园抓起,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八进”活动,大力开展示范单位创建,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强化法规制度及标准执行,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完善一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行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将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区级预算保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严格考核评价,定期通报考核评价结果,强化舆论监督,建立“媒体监督联动督办机制”。
四、专业名词解释
生活垃圾: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有害垃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废铅蓄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厨余垃圾: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家庭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餐厨垃圾主要包括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其他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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