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稳企惠企工作要求,制定《南川区农业产业化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贴息管理办法》)。为便于对《贴息管理办法》的理解和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贴息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认真落实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市农业农村委研究制定《扎实稳住农业基本盘的具体措施》和区委、区政府稳企惠企工作要求,我委结合区内实际,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9号)精神,制定了《南川区农业产业化贴息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贴息项目操作程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二、《贴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贴息管理办法》共四个部分十五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五条。主要对起草背景、支持范围、贴息比例等进行说明。
第二部分,申报。共一条。明确企业的申报流程、提交资料等相关要求。
第三部分,审核和发放。共七条。提出审核程序,由区农业农村委对企业提交资料组织专家评审,提交党政办公会审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提出四种情况不予贴息。
第四部分,附则。共两条。指出《贴息管理办法》解释单位及实施时间。
三、其他有关说明
《贴息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贴息项目操作程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使用示例
某龙头企业上一年度贷款200万元,贷款利率4.3%,支付贷款利息8.6万元。可依据本政策向区农业农村委申请贷款贴息,按照不超过LPR(贷款基础利率)的50%进行贴息(2022年LPR为3.65%),可获得贴息资金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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