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印发了《南川区数字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管理办法》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我区数字应急广播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信息发布和播出安全,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急信息发布和管理机制,发挥其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中应急指挥、协调、信息传递作用,提升政府应急管控和处置能力,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正文包括:总则、信息发布与内容审核、使用管理、维护管理、责任追究、附则,共六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本部分主要阐述该办法制定的背景、数字应急广播系统的组织架构、各环节需要遵守的相关管理原则。
(二)信息发布与内容审核。本部分主要阐述数字应急广播系统主要分为日常广播和应急广播,以及应急广播信息发布采用审签制。
(三)使用管理。本部分主要阐述驿站数字应急广播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规定各级应急广播管理单位和职能职责分工,明确规范使用和安全播出相关要求。
(四)维护管理。本部分主要阐述数字应急广播的建设、运行维护费用由区、乡镇(街道)两级公共财政予以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明确相关维护管理规定和管理要求。
(五)责任追究。本部分主要阐述相关违法行为会受到的责任追究,包括利用应急广播制作、播放相关违法内容和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相关内容阐释
数字应急广播系统:是指利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和广播终端,以制作、传送应急信息和日常广播为目的,构建覆盖全区的应急播出和日常播出体系。
区级播控平台:是指区应急广播指挥中心,设在重庆市南川区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区融媒体中心);镇(街)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设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村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设在各村(居)委会。
日常播出:由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明确播出内容、时段、时长以及播出频次,满足群众收听广播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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