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印发《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绩效评价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文件背景依据、适用对象、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充分发挥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作用,激励智库专家为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做贡献,提高政策实施效果、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对象
按照《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聘任,且在服务期限内的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专家(以下简称智库专家)适用本细则。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绩效评价遵循“注重实绩、客观公正、以评促管、激励引导”的原则,由区科技局牵头,区级产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予以配合。绩效评价奖励费用在科技创新智库经费中列支。
(二)评价方法。由区科技局在智库专家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牵头开展绩效评价,在智库专家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完成绩效评价,支付绩效奖励。绩效评价程序为个人自评、部门初评、区科技局综评、区政府审定。
(三)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有6个指标,包括提供决策咨询、开展科技研发指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项目实施、招商引资和其他重要成果等。
(四)评价运用。区科技局根据区政府审定结果,分别支付评价等次A等(得分≥18分)、B等(18分>得分≥12分以上)、C等(12分>得分≥6分)的智库专家5万元、3万元、2万元绩效奖励,D等次(得分<6分)智库专家无绩效奖励。
四、关键词解释
南川区科技创新智库:是指服务于我区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的专家团队。
智库专家:主要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高级专业人才组成,区人民政府向入选专家颁发聘书,同时区科技局与入选专家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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