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全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渝府令第3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1〕1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重庆市南川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6月16日,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公告期满,我局收到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向群众解答0条。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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