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教育督导责任区、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川教发〔2019〕33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中小学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1日截止。
二、申报范围
凡符合南川区中小学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条件参照南川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条件执行(已获得市区级实践基地方可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重点评估以下要点:
1.教育功能突出。在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四史”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特色。
2.课程资源丰富。具备承接师生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能力,能设计开发适合中小学学生的课程和项目。
3.教学手段多元。具有相对明确的教学目标、成熟的讲解(教学)方案,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设新媒体社交平台,以体验教学、实践模拟、现场观摩、云参观等多种手段,开展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等实践教学。
4.管理制度完备。有专门工作团队,可提供实践活动教学指导、讲解服务的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及志愿者队伍。能够与各地教育部门、学校建立协作机制,协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接待中小学生教育活动。
5.安全保障到位。教学或参观场所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专业消防器材,具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有应急预案,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具备医疗应急处置能力,医疗资源完备,交通安全便利,能够满足大型车辆的转运停泊。
6.育人思想明确。致力于服务中小学生思想教育,将“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课程和服务突显公益属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免费或优惠措施,禁止谋取私利。
(二)南川区中小学社会(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条件(见附件2)。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同时提交申报表、课程实施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基地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教学、管理及安保人员的资质材料、基地产权及各种资质证明等资料,电子文档全部转pdf格式,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重命名为:“南川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评审资料联系人+电话”,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区教委基教科,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187318469@qq.com。
(二)区教委将根据评估标准,于2025年4月组织专家团队采取“资料核实、现场核查、综合评估、社会公示”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评审通过单位命名为“南川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南川区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
(三)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3-81110583。
附件:1.南川区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申请表
2.《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川教发〔2019〕33号)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