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
南川民发〔2022〕 69 号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社会养老机构,机关有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 (以下简称“十五条硬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总体要求
近年来,我局安全发展形势整体平稳可控,但一般事故多点露头,暴露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十五条硬措施”,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肃整治重大隐患,发动各方面力量稳控安全发展形势,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准确把握目标任务
国务院安委会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以往管用举措和近年来针对新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制定下发了 《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明确了“十五条硬措施”。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十五条硬措施”进行了任务分解,形成42项重点任务(见附件1)。同时,我局将安全监管“十条措施”细化为22条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2)。各单位要认真对照42项重点任务和22条具体实施办法,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滚动排查整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细措施,不折不扣逐项狠抓落实。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整体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年度任务目标,精准 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单位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把大检查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排查民政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全面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见效。
附件:1.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落实“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分工
2.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落实安全监管“十条措施” 责任分工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1
南川区民政局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性措施”重点任务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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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硬性措施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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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
1 |
党组定期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区民政局:陈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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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党组成员职责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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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综合运用巡查督察、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要时段,带头落实开展一次现场调研、深化一次专题部署、化解一批突出问题“三个一”履职要求。 |
区民政局:陈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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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
区民政局:杨兵、田兰、陈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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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
5 |
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重要时段,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有关重大问题。 |
区民政局:陈学军 各乡镇(街道) 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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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
6 |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
区民政局:陈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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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研究制订本部门年度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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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坚持集中力量、走出机关、严格执法,监管人员检查工作日必须开展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必须调度推动执法,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开展执法工作检查。明确领导班子副职中排名第一位的领导,担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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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隐患整改监督责任,实施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 |||||
10 |
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 |||||
4 |
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
11 |
严格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被“一票否决”对象为单位的,取消当年评选各级精神文明单位、各类综合性先进单位、行业系统单项奖资格,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一等奖”,被“一票否决”对象为个人的,在相关规定时限内,取消个人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职级、级别或者进一步使用。 |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 ||
12 |
严格落实“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签批结案,并承担相应责任;调查结案后一个月内须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市安委办备案。将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审计督查范围。涉嫌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 ||||
5 |
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
13 |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必查内容。 |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14 |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 |||||
15 |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
16 |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如实、准确、全面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
6 |
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17 |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十五项硬措施”分解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大排查,查思想认识、查履职尽责、查监管执法、查风险管控、查隐患整治,找出差距、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18 |
聚焦民政系统全面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尤其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 |||||
19 |
全面推广落实“一线责任制”,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提升职工基本素质,2022年12月底前,实现民政领域“一线责任制”全覆盖。 | |||||
20 |
严格督促单位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重大(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责任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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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
21 |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区民政局:安办 | ||
22 |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
8 |
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 |
23 |
严查违法分包转包,严肃查处各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 |
区民政局:安办 | ||
9 |
切实加强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安全管理; |
24 |
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劳务派遣人员履行劳动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学法、知法和守法,不踩法律红线。 |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10 |
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
25 |
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打非”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
区民政局:安办 | ||
26 |
健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及时点名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安全生产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 | |||||
11 |
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安全生产不得选择性执法,强化精准执法; |
27 |
加强风险和问题研判,确定重点检查对象,紧紧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实施执法任务,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强化精准执法。 |
区民政局:安办 | ||
28 |
必须做到执法“清零”,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执法力量不足或专业人员缺乏的,聘请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技术机构,参与部门和属地执法检查。利用好安全专家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 | |||||
29 |
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 | |||||
30 |
实行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 | |||||
31 |
制定并落实执法案卷的定期评审制度。 | |||||
12 |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不得以改革为名层层下放执法责任; |
32 |
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执法队伍专业培训,提升执法队伍履职能力。 |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 ||
33 |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编制,配备与行业相适应的专业执法力量。 | |||||
34 |
建立健全执法程序、审核、监督、考核制度,制定执法手册,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质量。 | |||||
35 |
加强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力度,确保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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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 |
36 |
大力宣传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电话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
区民政局:安办 | ||
37 |
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有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将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纳入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 |||||
38 |
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从严处理。 | |||||
14 |
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
39 |
必须第一时间将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报送给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属地严格执行“30分钟电话报告”和“1小时书面报告”规定。 |
区民政局:办公室 | ||
15 |
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 |
40 |
把握好政策基调,坚持稳中求进,高质量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
区民政局:福利科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41 |
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两单两卡”建设,在“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工作要求中加入疫情防控相关内容,提升民政领域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 |||||
42 |
加强服务指导,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双防控”机制建设等安全检查,同时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保供、安全与防疫的关系。 |
附件2
南川区民政局落实安全监管“十条措施”责任分工 | ||||||
序号 |
措施内容 |
具体实施办法 |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
1 |
安排部署——“两重两新、四个必须”抓发动 |
1 |
主要负责人是否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工作方案。 |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2 |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动员部署。 | |||||
3 |
指导30人以下的单位制定风险明白卡,明确风险危害和防范对策。 | |||||
4 |
将“两重两新”安排部署情况纳入安全监管和督查检查内容。 | |||||
2 |
宣传造势——常态运用“三个工具”造氛围 |
5 |
各单位要常态化保持1条(幅)以上的安全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3 |
责任到人——“实名监管、担子在肩”传压力 |
6 |
安全责任公示牌、重大风险管控公示牌、重大隐患整改公示牌“三个责任人”公示牌按规定上墙。 |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7 |
部门负责人对挂牌企业开展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依法开展行政处罚。 |
区民政局:陈学军 | ||||
8 |
单位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风险研判,对重大风险点(源)、重大隐患实施挂牌公示,制定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明确单位内部“三个层级负责人”及管控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要素。 |
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养老机构:负责人 | ||||
9 |
制定推广“两单两卡”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方案,并成立专班抓落实。 | |||||
4 |
尽职尽责——三个层面“日周月”促落实 |
10 |
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清单,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监管人员检查工作日必须开展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必须调度推动执法,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开展执法工作检查。 |
区民政局:安办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13 |
务实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隐患排查,做到重大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集中力量、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开展“三部曲”闭环执法。 | |||||
11 |
强化监督检查。要督查检查,必须核查“日周月”开展情况。 | |||||
5 |
督查警示——“四个抓手、追责问责”见实效 |
12 |
每月开展安全督导,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协调检查、严格执法。 |
区民政局:安办 | ||
13 |
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在区政府常务会、安全例会及媒体上曝光。对事故多发频发、发生较大事故或重大险情、责任落实不力的,予以督办、通报批评或警示约谈。 | |||||
6 |
严格执法——“四个要求、从严从重”强作风 |
14 |
必须做到执法“清零”,必须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 |
区民政局:安办 | ||
7 |
群众举报——“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广监督 |
15 |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 |
区民政局:安办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16 |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奖励办法,发动群众广泛举报、积极举报。 | |||||
8 |
诚信管理——“三个挂钩、激励约束”建导向 |
17 |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 |
区民政局:安办 | ||
18 |
建立完善诚信管理制度,与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有效衔接,构建“三个挂钩”(与经济效益挂钩、与行政许可挂钩、与企业信誉挂钩)激励约束机制 | |||||
9 |
节点值守——“三在责任、应急响应”严防控 |
19 |
重大节假日、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企业开复工等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监管人员在现场。 |
区民政局:安办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20 |
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生事故灾害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开展先期处置。 |
区民政局:安办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21 |
做到精准预警、及时响应,领导干部身先士卒、靠前指挥;队伍靠前布防,超前配置装备,及时果断避险,有力有效救援。 | |||||
10 |
专家服务——“落实三建、优化服务”治难题 |
22 |
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定期开展“进企业、到车间、查隐患、促整改”专家服务。建立重点时段保障机制,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必须聘请、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 |
区民政局:安办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 |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